孕婦售票有損形象? 新北裁罰10萬元
新網記者林富貴新北報導
2012/4/13 下午 04:19:05 / 人權社會
某客運業女性隨車人員,因懷孕者不能繼續擔任隨車人員,但員工要求轉調為售票員時,不僅遭主管說「有看過公司有大肚子的在售票嗎?」並暗示應自動離職或留職停薪,因而向新北市政府申訴。新北市勞工局日前召開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認定懷孕歧視成立,業者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裁罰新臺幣10萬元。
勞工局表示,該名主管陳述基於安全考量,懷孕者不能擔任隨車人員,但隨車人員要求轉調為售票員時,主管卻以工作規則規定「凡配有制服人員出勤時,一律按規定穿著」,強調無適合孕婦之制服尺寸,且售票員須穿著高跟鞋並長時間站立售票,從而拒絕員工轉調之請求,甚至暗示員工自動離職或辦理留職停薪。就歧會認為此舉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形成對懷孕員工敵意式工作環境,且有不利之對待。
就歧委員認為,該客運業者未提供懷孕之受僱者舒適的制服及適當之職務,甚至以沒有適合孕婦穿得制服為由,要求員工自動離職或辦理留職停薪,顯見因特定性別而有差別待遇,認定該業者「以保護之名,行歧視之實」,已構成違法之事由,評定裁罰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