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文化局長研究案傳拼貼抄襲 劉維公:個人著作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報導
2012/5/2 下午 02:23:53 / 電子政府
台北市連續4任文化局長,都上了《壹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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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文化局長劉維公昨日在「水源劇場」揭牌儀式上致。(歸鴻亭攝影) |
該刊今日報導,有人指控台北市文化局長劉維公涉及研究案抄襲,劉維公回應,被指抄襲的文章都是他個人的著作,引用自己的文章並非抄襲。
新任文化局長劉維公今日在該刊報導,去年接受經建會委託進行研究報告,經費為29萬4,760元,報告今年初發表,被發現報告內容大量引用文建會及北市府現有的研究,還有許多是抄襲報章雜誌的文章,而且沒有註明出處,已經涉及抄襲。
該刊指出,經建會今年3月29日發表《我國明星產業競爭優勢及市場利基研究─文創及數位內容》被爆該內容涉抄襲舊的研究報告拼貼而成,與《2010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第51頁至52頁內容近乎雷同。
劉維公則以公開聲明稿回應,經建會委託他的研究專案內容,是他長期以來專案研究的成果,在客觀環境不變,政府各單位委託他的研究案內容,將以一貫的主張分析與論述,供政府機構參考,且未出書販售,因此沒有抄襲他人及侵犯著作權等問題。
他在聲明稿表示,對於在該報告的內容上引用自己在其他地方所寫的著作內容,而未註解來源出處,會自我改進;然而對於該刊未盡到媒體查證責任一事,也保留法律權利,必要時也絕對會採取法律訴訟。
除了劉維公,前3任文化局長李永萍、謝小韞與鄭美華也都因不同事由被《壹週刊》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