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大陸配偶盼辦身份證年限由6年縮短為4年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5/8 下午 07:20:20 / 人權社會
一批大陸配偶今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前集會,要求將其身份證取得時間,由現在的6年縮短為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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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今日在立法院要求將其身份證取得時間,由現在的6年縮短為4年。(歸鴻亭攝影) |
包括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高雄市新移民社會發展協會等多個社團前往立法院陳情,除了婚後6年才能取得身份證之外,其他還包括申請入境需面談,取得身份證後滿10年才能擔任公職,犯任何輕罪可能被迫離境,申請居留、定居需有保證人,學歷不被承認,難取得不動產,無法加入工會等。
勞權會執行長王娟萍表示,馬英九上任後,宣示要照顧新移民,2009年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時,陸配身份證的取得年限由8年縮短到6年,但陸配一再質疑,為何不能與外籍配偶一樣,4年時間就能拿到身份證。
政治大學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說,現在陸配在台灣是次等移民、三等公民,享有的待遇比外籍配偶還差,而在台灣自詡的民主、自由環境下,不應存在這樣的歧視。
勞動人權協會總幹事王武郎指出,目前當局對陸配的差別待遇,失去了平等權原則,在兩岸逐漸和解下,政府對陸配的待遇問題也應多加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