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緝惡檢"或"?檢" 司改會再爆不良檢座第4波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6/11 上午 11:48:19 / 人權社會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日上午繼續召開「追緝惡檢」第4波記者會,但尊重法務部反應,改以問號表示,稱其「?檢」。
|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今日上午第4波公布12位不良檢察官。(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提供) |
這次記者會,司改會一口氣公佈12位不良檢察官惡行,呼籲法務部嚴查別再護短,以防檢察官的濫權行為無限上綱。
立委尤美女表示,2011年11月29日、12月8日、2012年3月29日,司改會陸續召開3次系列記者會,共公布9個檢察官執行職務相關的司法案例,法務部在立委吳宜臻不斷質詢下,勉強答應公布調查結果卻又食言,護短與因循之作為顯然毫無誠意。
律師林永頌指出,第四波不良檢察官案例,去年4月彰化地檢署某位檢察官,竟然以羈押當威脅來逼供,事後法官調閱偵訊光碟卻發現,該名檢察官用許多恐嚇字眼脅迫,檢察官對當事人說,「你好好配合,檢察官可以保你不起訴,但是如果還是這種態度,我要先將你押起來,今天晚上就回不了家」,檢察官非法羈押,把當事人嚇得,只好配合乖乖供詞。
司改會要求法務部儘速建立對於個別檢察官辦案有濫權、疏誤的情形,一般性的瞭解及究責之具體方法,並應提出具體作法,嚴加控管檢察官起訴與上訴之品質,以保障訴訟當事人的權益。
對於過去指出之9個有疏失個案,法務部顯然無心究責、一心護短,該會不排除逕向監察院提出檢舉,由外部機制進行究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