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驗市售電蚊拍 8成標示不合格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8/30 下午 02:38:38 / 消費資訊
消基會與經濟部標檢局今年4月抽樣10件電蚊拍,高達80%商品標示不符規定,包括沒有中文標示、生產國家與地區、製造年份。
該會今日公布抽檢中部地區電器賣場販售的電蚊拍,雖然安全性檢測全都過關,發現8成商品標示檢查不合格,呼籲民眾注意使用上的安全。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由於目前充電式電蚊拍不屬於施強制性檢驗商品,僅能依據「電器商品標示基準」,以及國家檢驗標準CNS中的「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產品的安全通則」進行「標示檢查」及「安全性檢測」,全數樣品均符合安全性檢測規定,但標示檢查不合格的情形,包括未依規定標示商品名稱、型號、額定頻率、額定消耗功率或輸入電流、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及生產國別或地區等。
標示合格的電蚊拍樣品則有產自台灣的日向ZOM-2800、產自中國大陸的東元XYFYK022;不合格的產品和型號分別為勳風(HF-995A)、YUUKATSU優質生活(MS-21)、無敵王(CSU-1025)、尊品(CX-008G)、熊寶貝(VT-8801)、大家源(TCY-6103)、歌林(KEM-009)以及東龍(TL-1101)。
標檢局副局長莊素琴表示,已經請經濟部中部辦公室通知生產、製造與進口商限期改正,如屆期未改正者,最高可處20萬元罰鍰,並且按次連續開罰。
消基會建議民眾,使用電蚊拍時,應注意勿以手指擠壓電擊網面,勿將金屬等導電物體觸碰網面,以免造成故障或發生電擊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