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克球需標示不得吞食 14歲以下孩童不得購買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9/5 下午 04:00:20 / 消費資訊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今日公布美國發生數十起兒童因為誤食有磁力的巴克球(Buckyballs),造成傷亡的事件,已要求販售業者標示不得吞食。
標準檢驗局表示,巴克球磁鐵商品因具有磁力強大之特性,兼具黏土與積木自由創作功能,可隨意變化各種的3D造型,一般被當作成人用飾品或增進創意及腦力激盪之敎具,也由於其體積小,容易被兒童誤吞,亦有一些稍年長兒童和青少年使用巴克球充作唇環或舌環,致不小心將其吞下,造成腸部穿孔或阻塞等嚴重傷害。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指出,巴克球磁鐵商品於臺灣之實體通路及網路通路均有銷售,於接獲我國駐外單位通報後,即發函請相關公會轉知相關業者須於巴克球磁鐵商品上標示警語,敘明「該商品非供14歲以下兒童遊戲玩耍使用」,並提醒學校、家長注意,不應購買該等強大磁力之磁鐵商品給14歲以下的孩童玩耍使用。
標準檢驗局呼籲廠商應製造及進口符合相關標準之商品,若為兒童磁鐵玩具,磁通量應小於50 kG2mm2及須有警告標示;若商品磁通量高於50 kG2mm2,應敘明「該商品非供14歲以下兒童遊戲玩耍使用」;並提醒消費者選購具磁鐵元件的玩具時,注意包裝及說明書上之說明,及兒童玩耍磁鐵玩具時,應在成人直接監督下使用。標準檢驗局並提醒各營業場所,如提供玩具供兒童玩耍,應注意其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