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建照無效定讞 環團立委籲速拆美麗灣違建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9/28 上午 11:46:59 / 人權社會
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團體今日在立法委員張曉風、邱文彥及田秋堇陪同下,舉行記者會,表達美麗灣渡假村已是違建,內政部應執行拆除。
元貞法律事務所律師詹順貴表示,台東美麗灣飯店今年初遭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環評無效」,9/20又遭判「建照無效」定讞,環評、建照都失效,已開發部分是實質違建,應該拆除,反美麗灣聯盟將邀內政部長李鴻源、原民會主委孫大川會勘處理。
地球公民基金會董事長廖本全強調,本來不該蓋,當然應該拆,美麗灣是坐落在沿海保護計畫的一般保護區中,一般保護區的政策是在不影響環境生態及自然景觀下,維持現有資源利用,因此即便是維持現有資源利用,也應該是海水浴場,而非有泳池的大飯店。
邱文彥說,法院判決書將台東縣府、美麗灣度假村同列上訴人,如今敗訴竟要台東縣府自行認定是否「實質違建」再行拆除,等同「比賽輸了還要輸的球員自己當裁判」。
田秋堇指出,高等行政法院之前就判決建照無效,縣府卻領銜上訴,毫無利益迴避。
張曉風認為,司法既有判決定讞,各級政府卻不遵守、不執行,太過荒謬。
營建署建管組組長謝偉松回應,雖然美麗灣度假村已被確認是違建,但所謂違建又分為「程序違建」和「實質違建」,前者指得是建築物位於可開發地區,可補發建照,後者則是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禁止開發,不可補照只能拆除。
謝偉松指出,美麗灣飯店所在位置敏感,如果判定不得開發,當然是違建,但應該依建築法86條規定,由地方主管機關認定執行,內政部這邊只會解釋法律條文,並不會去函要求台東縣政府拆除美麗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