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學生穿裙穿褲惹爭議 管得如戒嚴時代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10/15 上午 11:57:26 / 人權社會
高雄三民家商嚴格「裙裝」規定,女生只能穿裙裝進出學校,如果要穿長褲,必須填申請單事件,民進黨立法委員尤美女、鄭麗君今日呼籲教育部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的附帶決議,不得以髮式、服裝不符性別刻板印象而加以處罰。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台灣露德協會等民間團體上午在尤美女及鄭麗君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近來登上媒體版面的三民家商強制裙裝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全台還有許多學校用各種方式侵害女學生選擇穿著裙裝或褲裝的權利。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祕書長賴友梅表示,學校服裝儀容規定違反性平概念案例層出不窮,為什麼性別平等教育法中的規定無法落實,校規規定竟能凌駕法律。
鄭麗君則批評,感覺時空錯置,難道我們國家還沒解嚴,教育部應該立即糾正各校的違法行為,讓學生可以自由選擇裙裝或褲裝到校。
教育部訓育委員會主任柯今蔚回應,教育部的立場絕對是尊重學生選擇裙裝或褲裝的自由,教育部早已發文要求校方不得因服裝、髮式處罰學生,即便多數學生認為應該穿著裙裝,也應尊重少數學生在服裝上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