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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福聯盟:台灣國小學童課後照顧8成有安親補習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11/12 下午 09:49:57 / 青少兒童

 兒福聯盟針對全台31所國小三、四年級學童進行課後照顧狀況調查,發現79.9%孩童課後有安親、補習、才藝或課輔,近30%待到晚間7點才回到家,甚至有10%要晚上8點後才能回家。

 兒盟組長邱靖惠表示,近6成表示安親或補習班常出額外作業,近5成常有額外考試,26.6%透露安親或補習班還會做排名,38%覺得比在學校更累,3成多不喜歡上安親和補習班。

 邱靖惠指出,親班設置法規遠比補習班嚴格,例如師生比,安親班須1比25,補習班僅須1比100;室內面積使用上,安親班每童不得小於1.5平方公尺,補習班則是1.2平方公尺。

 立委王育敏表示,將推動修改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明定「文理類」6至12歲的補習班,對師生比及設置空間等規定,應拉到與安親班一樣嚴格。

 教育部對於兒福聯盟公布「臺灣兒童課後照顧狀況調查報告」指出,該部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於101年6月2日訂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及中心管理辦法」,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主要為對國小兒童於學校上課以外時間,提供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為主之多元服務,以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

 有關兒福聯盟這項調查,教育部回應,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生活照顧與學校作業為主,並不包括「補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不得變相經營補習班,或有補習班以才藝班名義變相經營兒童課後照顧,地方政府若查獲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3條規定「虐待或妨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或「提供不安全之設施設備,經查明屬實」之行為依第107條規定,處以新台幣6萬以上30萬以下之罰鍰,命其限期改善,並得按次處罰,情節嚴重者,得命其停辦一個月以上一年以下,並公布班名。

 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指導為主」,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對於服務時間方面,家長需求與兒福團體主張,各界看法與立場互有不同,教育部於定型化契約中規範家長與業者應雙方協議,簽定兒童接送時間、逾時通知及逾時費用處理原則。教育部呼籲家長重視兒童成長階段的家庭親職功能,應儘量多與孩子相處。
頻道:親子銀髮 分類:青少兒童
採訪:歸鴻亭 日期:2012/11/12 下午 09:49:57
關鍵字:兒福聯盟,課後照顧,王育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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