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駁"壹週刊"報導"花漾"採包底分紅未圖利中資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1/2 下午 05:23:52 / 演藝動態
今天出刊的《壹週刊》報導電影《花漾》由文化部與文創一號共同投資,涉圖利中資;文化部出面喊冤,創投公會秘書長蘇拾忠也發表聲明該報導有誤。
根據最新一期壹週刊報導,由言承旭、陳意涵、陳妍希等主演的電影《花漾》,爆出台灣與中國出資回收比例失衡,兩岸合資1.5億拍攝,王偉忠擔任董事兼創意總監的台灣文創一號公司與文化部各投資3,500萬,總計7,000萬,中國方面則出資4,200萬;文化部與台灣資方投資的金額較多,發行權卻讓給中資企業,引發外界質疑文化部失職。
文化部今日回應,《花漾》是前文建會與國發基金、台灣文創一號股份有限公司組成的投資審議委員會於100年12月通過共同投資拍攝的電影,大陸方購買《花漾》版權,保證台灣方穩拿900萬人民幣的回收,相當於近新台幣4,500萬元的收益,已是近年來兩岸合拍片以「包底分紅」方式台灣方回收數極高的紀錄,是極為優惠的條件。
中華民國創業投資商業同業公會也跳出來否認《壹週刊》報導,文化部共同投資的案子,是以兩岸合拍為主流的說法,認為台灣影視產業想要進軍國際,仍需大量資金投入,該公會將「繼續協助文化部輔導、投資台灣影視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