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推交換教師 邁出教師調動亟待規範第一步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1/16 下午 04:13:12 / 文教活動
教育部今天表示,為減少學校和教師文化停滯現象,將推出交換教師制,讓教師可到他校交換1學期或1學年,最快明年8月試辦。
全國校長協會肯定教育部推動「教師調動」確實有其必要,因為教師的調動制度早已從「教師個人的事」演變成「攸關孩子學習權益」的問題,改革邁出第一步,更希望能堅持到底。
校長協會指出,少子化影響,不少學校被迫減班,教育界以「後進先出」的倫理原則因應,犧牲學校年資淺的「菜鳥」。這種遊戲規則在超額不嚴重時,「菜鳥」在「總有一天我會長大」共識下,多半認命,但隨著「少子化海嘯」來襲,流弊愈來愈大。
對新進老師而言,到校沒多久可能就因減班,再度成超額,在惡性循環中成為流浪各校的「人球」。資深老師即使想調動,也擔心成為他校菜鳥,陷入天人交戰。
該會表示,五都合併已經2年多,杏壇隔閡卻「縫很大」,縣市遷調介聘,傳出部分教育局也自訂「區域限制」條文,讓教師難以轉入市區,依據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稚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網資料顯示,全國跨縣市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之統計,以調動人數最大宗之新北市為例,99年度達成介聘人數102人,其他各縣市則只有數十人。
校長協會呼籲,教育部更應進一步訂定「國民中小學教師區域調動制度」,幫學校留下真正需要的老師,且應務實考慮的重點包括:
- 保留現有調動機制,修正積分條款:讓真正有需求調動的教師可以增加流動的機會,例如外縣的遷移調動,因涉重大改變,應增加此部分需求教師的積分。
- 增訂教師區域調動辦法,教師至少每6至10年需強迫調動:日本的教師調動的概念係因教師受聘於政府,教師可以在合理的通勤時間與距離範圍內,固定期間被輪調到不同教育單位,同時,讓教師去任教於區域內做適度的調動,服務不同障礙類別的學生、不同程度的班級及學區,對教師來說不啻為另一提升專業的方法。
- 資深優良教師聘用制度:資深優良教師為政府的重要資產,若其經驗傳承做得好,教育改革即可於平日工作中進行,如何借重資深教師的專業與經驗,聘請資深優良教師至不同的學校做帶領與分享,不僅提升學校專業水平,更可促進校際間教師專業之互動特殊專長教師輪調制度:目前各校仍有教師專長過剩或不足的情況,特殊專長教師應重平衡分配,將擁有特殊專長之教師做適度的調度,讓各校可依地利發展學校特色,也避免學校因不均衡發展,致學區大小變化差異過大。
- 修定超額教師條款:非自願性超額的教師至新學校時,優先保障不再超額出去,超額應以未接受過非自願性超額的教師,優先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