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筆電延長保固暗藏玄機 消費者購買前"停看聽"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3/7 下午 03:53:11 / 消費資訊
3C產品推陳出新,剛上市的新機種價格極高,消費者購買時會考慮商品的保固期限與範圍,其實暗藏玄機。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針對9家廠牌的筆記型電腦做調查發現,許多「全球保固」的品牌,標榜延長保固及保固範圍、年限,其實一點也不「全球」,可能只有全球十分之一的國家,「號稱」全球只是「行銷語言」,且全球保固中的維修服務項目還需依循各地標準和政策而有所不同。
消基會副秘書長林宗男表示,抽查國內Asus、Acer、Sony、Toshiba、聯想、蘋果、微星、惠普、戴爾等9大筆電品牌發現,蘋果(Apple)提供包含台灣等52個國家維修據點、華碩有36個國家設有維修中心、戴爾(Dell)約89個主要城市設有維修服務、索尼(Sony)在35個國家或地區獲得免費硬體維修服務,但「全球保固」維修據點是否包含消費者所在的城市,消費者則要先瞭解,否則買了產品就變成3C孤兒。
林宗男指出,部分業者推出的「延長保固時間」計算方式,皆是將原附有的免費保固時間,與消費者另外加價購買的延長保固時間合併計算,讓消費者以為保固時間拉長至2年至3年之久,但其實僅另追加1年至2年而已,而部分業者的「保固年限」其實僅第一年全方位保固,之後會視產品不同零件部位,其保固年限也不一,而且商品中所附屬的配件通常也不在保固範圍內。另外,廠商所提供的延長保固加值服務,不一定適用於全機體,而是會有部份零組件的除外條款。
另外,目前的保固條款,僅限自然損傷而非人為損壞為原則,但在人為損傷判定上,每家廠商都各有不同的方式與標準,判定標準常常是廠商說了算,消費者只能任其宰割。
消基會提醒,許多保證書的保固效力需在一定的期限內「將保固卡填妥回寄」、「上網登錄購買型錄」或是保證卡上需有經銷商蓋章才算數。另外有些廠商的保固起訖時間,以購買的發票作為計算,除要保管好保證書外,購買的發票憑證也一併收納。
依《民法》第359條及364條規定,當消費者在保固期內,屢次送修卻修不好時,業者應更換新品給消費者,且商品在保固期內、因非人為損壞故障,不論業者是否提供保證書,依《消費者保護法》,業者都必須負起損害賠償責任,不得要求消費者支付維修或檢測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