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調查售菸給未成年人近5成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08/10/28 上午 05:23:00 / 社會福利
菸害防制法明定不得供應菸品給未成年者,但根據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委託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調查發現,台灣二十五個縣份235家店面賣菸情形,違法售予未成年者達到47.2%,幾乎是5成,而四大連鎖便利超商違法販賣者亦有22.4%;呼籲政府加強稽查。
四大便利超商不合格率比去年的42.3%進步;其中統一超商不合格率為19%(16/84)、全家22.6%(7/31)、OK與萊爾富都是31.3%(5/16)。
調查顯示,2004年台灣13歲到15歲國中生的吸菸率為6.53%,但短短2年時間,國中生的吸菸率卻上升到7.5%,而2005年高中生吸菸率也呈現上升趨勢,平均每10個高中生就有1人抽菸。
消基會表示,報告指出吸菸的年輕人未來有三分之一會死於與吸菸有關的疾病,而且九成以上吸菸者幾乎都是在十九歲以前就開始接觸菸品。
明年1月新修正的菸害防制法罰則將從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提高為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消基會呼籲業者加強訓練店員售菸的標準作業,政府也當加強稽查,以免損及孩子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