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兆預算當決算?! 立院監督無感影響民眾日常生活
新網記者辜靖芳台北報導
2013/10/9 下午 12:56:25 / 電子政府
從關說案演變成監聽風暴,從捍衛司法正義變成馬王政爭,政壇九月風暴延燒將近一個月,當台灣的政壇與媒體全力關專注於政爭戲碼,102年國營事業預算卻一天天延宕,到現在還沒見有積極協商審議,至今已過了313天,若各黨再不積極去進行審議這個動作,恐怕會打破101年的紀錄-380天。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今日召開記者會,抨擊立法院延宕審議國營事業預算,已經連續違法至少20年。預算審議年年延宕,國營事業預算卻年年執行,反映出來的結果很有可能就是立法院對國營事業的監督不具有實際上的約束力,而立院監督的無感化,也影響到民眾日常生活的電價、物價問題。
公督盟理事長施信民表示,根據預算法第51條,新年度預算案需在當年11月30日前審議通過。但高達5兆的附屬單位預算,卻連續20年違法之外,延宕天數也越演越誇張,從早年的一個月,到去年整整一年。雖然預算法的第54條,倘若新年度預算尚未通過,除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外,其餘的舊有計畫仍可繼續執行,第54條的本意應是避免政府關門大吉造成社會動盪,本應屬於是例外條款,如今卻反客為主變成正常的情況。
施信民指出,國營企業弊端叢生,立法院卻年年延遲審議預算,甚至不理會經濟委員會「審定電費的計價公式前,不得調漲電價」的決議,倘若遇爭議預算超支,更可能直接併決算處理,顯見立院的監督制衡能力形同虛設,更可能造成國營企業營運更不好的反效果,最後國營事業亂喊「漲」,並且帶動物價上「漲」。
公督盟訴求應儘速通過102年國營事業預算,勿違法延宕。朝野應針對國營事業預算審查機制進行檢討,讓未來預算可依法完成。重新檢討預算法54條,勿讓例外條款成為後門條款。強化預算中心功能,並增加立委預算審查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