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商違規二次施工 消費者小心個別磋商條款規避責任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4/1/24 下午 01:07:39 / 居家裝潢
看準現代人越來越講究居住空間品質,大都會以游泳池、健身房、接待中心、會客室、視聽室等休閒設施作為購買房屋的附加價值,小心這些可能是建商違規2次施工的違建。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曾接獲申訴建商在合約書等相關文件內以「個別磋商條款」方式,約定二次施工是在買方同意情況下施作,日後若有主管機關命令拆除回復原狀,買方自行處理,賣方不負回復或賠償責任,藉此規避其應負責任。
消基會指出,一般「個別磋商條款」內容為手寫字跡,但卻是事先寫好的,將影本附在買賣契約書後面,並非業者與消費者在買賣簽約過程中現場進行個別磋商所訂定的條款,消費者往往在一知半解不知情下簽名,造成紛爭不斷。
消基會提醒消費者,在購買前也應仔細檢視契約書內容是否有不合法條款,留意二次施工會有遭拆除的風險,應拒絕這類商品,並且不要在個別磋商條款簽名。若是有問題就不要購買,以免導致消費爭議,最後換來雙輸的局面。
另外,也呼籲針對這種銷售手法,政府應要求建商提供全部的契約書,並列為不得記載事項,才能遏止歪風,也儘速修法源頭管理,重罰建商,加以防杜。以定型化方式交易的預售屋、成屋,應為有利於消費者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