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數百位藝術家簽下"賣身契" 主謀林株楠過世一審公訴不受理但同意書未宣布沒收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24/12/31 上午 09:09:03 / 人權社會
全球華人藝術網被控涉以申請文化部補助為幌子,遊說百大藝術家簽署授權文件,卻在文件中夾帶「賣身契」,引致數百位藝術家陸續對全華網及負責人林株楠提出刑事告訴,這場台灣藝壇世紀大浩劫,經過長達6年纏訟,日前終於台北地院一審宣判,卻是雷聲大雨點小,在受害藝術家圈子沒有太大的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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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文化部長李永得是最願意親自出面聲援藝術家的文化官員。(《新網》資料照片/歸鴻亭攝影) |
這宗全台藝術家遭詐是件轟動藝壇,從事發的文建會時代全華網負責人林株楠裡用建國百年向該會申請百萬補助為由,找全台藝術家簽名合作,竟耍詐騙取台灣數百位水墨畫家簽署「著作權終身讓渡書」,釀成台灣藝壇大浩劫,經後來文化部鄭麗君、李永得兩任文化部長重視,聲援並以官方力量聘請律師支持,檢方依詐欺罪起訴林男、員工譚嬋娟及業務員等11人,日前終於一審判決譚女因認罪獲判10月、緩刑2年,林株楠則因過世獲公訴不受理,全案仍可上訴。
因病已過世的林株楠始終不認罪,主張握有藝術家同意書,陸續對收藏作品的畫廊、展示中心及拍賣公司提告侵權,要求賠償或將買賣的4成收入交給全華網,卻絕口不提以詐術欺騙藝術家簽約一事,其心可誅,但法界實務上則對諸多藝術家竟都沒有詳細審視合約內容,輕易受騙亦覺得台灣法治教育頗有問題。
此案看似告一段落,檢查官提起公訴是以詐欺未遂論處,法院判決內文則認定為詐欺得利議處,林株楠依榮總死亡證明書確認死亡,依法作不起訴處分。有雇員譚嬋娟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得易科罰金每日1千元,緩刑兩年,期間保護管束,判刑確定之日起1年內支付公庫8萬元及須接受2場法制教育,其他被告無罪。
這場號稱藝術界世紀大災難的這項判決結果,讓許多藝術家認為擔驚受怕許多年,身心折磨終於一審判下來,最重要林某所擁有同意書因其死亡不起訴,但並未宣佈沒收,是否日後仍有後遺症,有待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