磨硯台時間6-法院設即時監看筆錄系統保障人權
人權社會 2009/12/29 下午 11:2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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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硯台時間~研墨沉思‧揮毫縱橫‧發聲臧否
(音樂)~
節目內容:
從今天開始,司法機關保障人權的作法,往前邁了一步,因為各地檢察機關正式啟用「受訊問人電腦螢幕」,受訊問人可以即時瞭解筆錄記載內容,如果有疑義或錯誤,立即要求更正。
根據法務部的說法,該部設置完成全台四百多部螢幕,這些規劃在法庭上受詢席的螢幕,可讓當事人同步觀看紀錄過程,因此未來除了可提高司法公信力,也對被告人權更有保障。
於是,法務部特別責令台北地檢署以模擬劇方式,模擬庭訊過程,讓外界了解運作情形,部長王清峰也特別前往主持啟用儀式,與演戲的檢察官楊冀華一起擺姿勢讓媒體拍照,一切行禮如儀。
其實,了解內情的民眾都知道,要不是貴為當今總統的馬英九,在之前的特別費案到法院受詢,而當時檢察官侯寬仁詢問筆錄的正確性受到他的質疑,也引起極大爭議,於是在馬總統上任之後,對筆錄問題特別關心,要求法務部改革。
以一位取得國立臺灣大學法學學士、紐約大學法學碩士和哈佛大學法學博士,更曾經擔任法務部部長的馬英九,都要到自己面臨庭訊當過被告,才親身體驗在法院會遭受到缺乏人權保障的痛楚,而他出庭時台灣的司法改革已經有了許多的進步,可以想像的,過去千萬名曾經出庭的被告,有多少是在法院受到過不人道的訊問,與明明扭曲陳述事實而無法修正的筆錄影響所造成的冤案。
我們可以確認的聯想,只是一位一般的老百姓或小官小吏的身份,面臨同樣的案子時,常因不瞭解訴訟程序或心情緊張慌亂而影響到陳述的內容,被判有罪的機率必定遠遠大於有司法底子的馬英九,他們縱使對筆錄有意見,只會更緊張或慌亂而呼天不應、叫地不靈;而馬英九若是沒選上總統,「受訊問人電腦螢幕」這碼早就該做的人權保障措施,恐怕還不知道要等到何年何月才會見到?
至於部份站在本位主義上的監委與檢察官,抬出會妨害刑事訴訟法「被告與證人必須始末連續陳述」的規定,認為被告因為要看書記官在螢幕上打字而中斷陳述,反易構思防衛性的說詞,結果不利案件偵查的說法,建議他們應該易地而處,若是有一天也像馬英九一樣有機會站到受訊人位置,又無法適時瞭解書記官寫的筆錄而產生對其不利影響時,就會瞭解人權遠比他們擔心新制恐演變成拒答或說謊情況大增,不利未來案件偵辦的狀況重要得多。
司法改革當然無法一蹴可及,對總統的期望也當然不只是因為他曾有的一己之痛才搞這樣的電腦螢幕,總統的格局應該要掌握司法改革的大方向,如設置司改委員會,建立專業社群的溝通平台等等,才能真正保障人權,提高司法公信力。
(音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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