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改食品有風險原料不標示 食管署:考量糧食供應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4/6/4 上午 11:36:10 / 美饌饕餮
立委田秋堇今日在立法院表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在2月5日經總統公告生效,首次將基因改造食品管理入法,並通過附帶決議「主管機關應依歐盟標準規範基因改造食品標示」,將非刻意添加的含基因改造食品含量摻雜率,由原來規定的5%降為0.9%,不過4月底又發布新聞稿,表示將摻雜率改為3%,立委質疑是受到業者的壓力而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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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田秋堇質疑基改食品有風險,食管署卻受到業者的壓力改變摻雜率。(歸鴻亭攝影) |
田秋堇質疑,今年4月中旬,美國基因改造食品大廠孟山都公司高層拜訪食管署後,4月底食管署卻發布新聞稿,將摻雜率標準只降為3%,與孟山都有關。
她表示,基因改造作物研發至今不到20年,其安全性至今仍論戰不休。基於消費者知的權利與資訊透明的原則,主張基改食品應強制標示,尤其國人有大量食用黃豆製品的習慣,本來就應特別謹慎,與歐盟採取相同標準並不為過。
不過衛福部食藥署簡任技正王慧英表示,我國原參考日本規範訂定基改原料含量5%以上須標示,開會討論後專家建議下修至3%,讓規範更嚴格,但目前還在研議,並非不標示。
師大化學系教授吳家誠則指出,國外已經出了2本專書,由4到5位頂尖科學家共同研究,證明基因改造食品雖然短期內能夠緩解糧食不足的問題,卻很有可能讓人類攝入不應食用的蛋白質,影響生理、生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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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改造作物研發至今不到20年,其安全性至今仍論戰不休。(歸鴻亭攝影) |
食管署食品組科長楊怡真澄清,基因改造成分摻雜率改為3%,主要原因是必須考慮我國的糧食自率有限,和日本、韓國一樣都是糧食進口國,必須考量糧食安全。3%、5%並不是安全性的問題,因為100%的基改食品我們都是經過安全性的評估,非基改的產品一點點基改摻雜率是沒問題的。
楊怡真強調,非基因改造食品本來就會因花粉、昆蟲傳播或是運送過程中受到基因改造食品的微量汙染,包裝食品倘若有使用基改原料,依現行法令本來就須標示,但專家會議建議下修的對象,是指「非基改食品」在非故意情況下,不小心摻雜基改原料的「摻雜率」,究竟要調降多少,目前5%是參考日本標準,未來降到3%則是參考韓國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