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爬梯機衛福部擬放寬審管 楊玉欣:盼有租借措施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4/7/22 下午 12:29:11 / 社會福利
衛生福利部本月10日預告修正《醫療器材管理辦法》,將爬梯機由原先的第二等級醫療器材改為第一等級,簡化查驗登記流程,讓行動不便的人有機會取得。
|
立委楊玉欣今日以影片說明爬梯機對身心障礙者的重要。(歸鴻亭攝影) |
衛福部準備簡化部分移動式輪椅昇降器、動力式病患輸送機查驗登記流程。立委楊玉欣今日邀請衛福部、漸凍人協會、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中華安全行動照護協會共同呼籲行政部門應重新檢討行動輔具補助標準,讓有需要的民眾都有機會使用爬梯機。
楊玉欣表示,希望衛福部考量廣大行動不便民眾需求,更進一步檢討輔具補助標準,並透過租賃、與民間團體合作等機會,讓更多有需要民眾有機會使用爬梯機。
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張宗傑指出,原本的制度把輔具當成醫療器材在管理,用病理化的觀點來看待身心障礙者,嚴格的管制也造成業者不敢引進或開發輔具,反讓身心障礙者的權益被犧牲。政府應該用預防的觀點,運用爬梯機讓身心障礙者可以出去參與社會,才能夠活得快樂,而不是因行動不便被困住而鬱鬱寡歡。
中華民國運動神經元疾病病友協會理事長劉延鉅說,有些殘障不是病,制定法規時應該多聽聽弱勢者的聲音;政府可結合爬梯機與復康巴士服務、居家照顧服務、自立生活服務、臨時及短期照顧結合,整體解決身心障礙者外出問題。
|
楊玉欣(中左)呼籲行政部門應重新檢討行動輔具補助標準,讓有需要的民眾都有機會使用爬梯機。(歸鴻亭攝影) |
中華行動安全照護協會理事長郭外天認為,市售爬梯機價格達20至30萬元,政府補助僅4到8萬,一般家庭很難負擔的起,希望政府能建立租借系統,並鼓勵善心人士捐贈,或賣出二手輔具,在每個社區增加服務站,讓爬梯機服務真正需要的人。
衛福部食藥署醫療器材及化粧品組科長林欣慧回應,輔具是依據歐盟、美國的規範訂定醫療器材標準,好處是上市前有審查把關,管制較嚴格。儘管現在將爬梯機列為一等級醫材,但仍要求技術標準要符合ISO7176-28專屬標準,不論是歸為醫療器材管或是生活輔具都不影響審核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