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文萌樓將被都更強拆 日日春突襲文化局記者會抗議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14/8/4 下午 07:33:11 / 人權社會
妓運團體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今日在台北市文化局長劉維公出席「世界設計之都」成果發表會後,舉牌抗議並送上訃聞,邀請劉維公親赴文萌樓拈香祝禱,並要求文化局就現任屋主迫遷日日春一事積極作為,啟動接管或徵收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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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日春執行長鍾君竺(右)與秘書吳若瑩(中)向台北市文化局局長劉維公(左)舉牌抗議並送上訃聞。(歸鴻亭攝影) |
日日春執行長鍾君竺表示,屋主林麗萍已經委託師大美術系的學者擬定古蹟維護計劃,且3年前就要求日日春從文萌樓搬遷出去並持續提告,憂心屋主「以錢堆出來」的計劃看似完美,但內容排擠長期守護文萌樓的日日春。
鍾君竺說,日前寶斗里一棟由文化局指定為「暫定古蹟」建物被都更建商強行拆除,日日春協會憂心沒有日日春的文萌樓,在都更時也會慘遭相同命運,強力要求文化局逕行啟動接管或徵收。
劉維公回應,徵收或接管都不排除,但文萌樓爭議牽涉文資與私有產權問題,相當複雜,因此文化局雖是文資主管機關,但也必須尊重私有產權,因此雖然知道文萌樓被指定理由是反廢娼抗爭基地,也認為觀察過去屋主行徑,提出的管理維護計畫「一定不好」,但如果維護計畫尚未提出,文化局逕行啟動接管或徵收,違法的就是政府,必須等計畫審查未過,接下來的法律程序才可能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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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維公接下訃聞,同意「公娼精神」與「日日春協會的存在」都是文萌樓古蹟維護計劃的審查條件。(歸鴻亭攝影) |
他強調,文化局是公務機關,行事需按法律程序,目前可以採取的行政手段,就是要求屋主提出文萌樓的管理維護計畫,待屋主送入計畫後,「與日日春合作」以及「保留公娼精神」將是審查標準。
日日春協會秘書吳若瑩認為,既然劉維公今天承認迫遷日日春是毀損古蹟價值,已可按《文資法》第24條啟動相關程序;對於將與日日春合作與保留公娼精神做為審查標準,還是相當模糊,文化局應明確表態屋主應該履行的具體作為,要求文化局長正式表態。
劉維公最後同意表態,「公娼精神」與「日日春協會的存在」都是文萌樓古蹟維護計劃的審查條件,文化局也將發文,請屋主撤銷對日日春的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