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團體點名政府5大單位護航 南投水源區違法採礦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4/8/14 下午 05:20:18 / 生態環保
環境敏感區採礦問題接連不斷,充滿漏洞的法令供財團淘空山林,生態環團痛批政府5大單位護航,連法律明文禁止採礦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都淪為違法採礦區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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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痛批政府5大單位護航,連法律明文禁止採礦的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都淪為違法採礦區域。(歸鴻亭攝影) |
環保團體直接點名礦務局、林務局、環保署及南投縣政府環保局、農業處等5大單位違法失職,要求立即撤銷北原礦業之礦權及礦業用地租約,懲處相關失職人員,並呼籲檢調單位介入調查當中是否有非法圖利廠商之情事。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表示,鄰近觀光勝地日月潭的南投縣魚池鄉水社大山,因蘊含水晶礦,於民國55年被設定為礦區,幾經轉手,北原礦業公司取得礦權,68年第一次向林務局申請租用礦業用地,後因地方抗爭停採,礦區已廢棄超過30年;去年初北原礦業通過水土保持計畫後悄悄復工。
呂翊齊說,此礦場位於埔里事業區第75、76林班。本區已於1998年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第五條,經南投縣政府公告為「公林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依法禁止採礦,但環保署卻未主動追查保護區內是否有開發案,而南投縣政府環保局也未依法通知北原礦業停止開發,有失職之嫌。
南投縣魚池鄉大林村村長賴見成指出,該地在921地震後土石鬆動,不但每年都有土石流,而且早已劃為飲用水保護區,竟能夠重起採礦,而且在地人和鄉公所竟然完全被蒙在鼓裡,直到102年12月礦區進行道路整修才知情,最後因為地方要求,業者才在今年一月召開說明會,會中業者一再聲稱礦區未位於保護區,礦務局也說一切合法。業者雖表示會與地方協調共識後再進行開採準備作業,但現在仍繼續進行纜車電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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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翊齊要求立即撤銷北原礦業之礦權及礦業用地租約,懲處相關失職人員,並呼籲檢調單位介入調查當中是否有非法圖利廠商之情事。(歸鴻亭攝影) |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謝孟羽認為,林務局與礦務局也涉嫌違法、失職。本案礦業用地經公告位於保護區後,林務局即應終止與北原礦業的租約,不得繼續出租國有林事業區林班地予北原礦業作為礦業用地,而林務局非但沒有終止租約,甚至在1999年違法續約。另外,依2003年新修定的《礦業法》第57條第4項規定,該區已被劃為保護區,故礦務局應立即廢止北原礦業全部礦業權核准,然而礦務局非但未廢止,甚至於2006年違法將其礦業權展限10年,違法展限礦業權。
北原礦業行政主任林振光稍晚回應,北原取得的礦權範圍達154公頃,與水源區確有小面積重疊,但北原實際採礦的地區只集中在其中的0.5公頃,涵蓋聯外便道也只有1.5公頃,且均不在水源區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