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權利公約"將施行 人權兒少團體批政府準備不足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4/9/5 下午 04:57:15 / 青少兒童
立法院今年5月20日正式通過「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並於行政院下設「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預備推動兒童權利公約相關工作,11月20日世界兒童人權日時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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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權及兒少團體宣布組成「兒童權利公約民間監督聯盟」,監督政府的施行效率。(歸鴻亭攝影) |
不過,台少盟、全教總、勵馨、靖娟、兒權盟、勵友、人本、台權會、親子共學等多元人權及兒少團體卻質疑行政院未準備好,今日於行政院門口正式宣布組成「兒童權利公約民間監督聯盟」,現場提供多元觀點、遞交請願書,希望行政院更正。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會聯盟研發員吳政哲表示,兒權權利公約是全世界締約國最多的公約,更獲得大部分聯合國會員的認可,但該監督聯盟指出我國政府並沒有以相當的程度重視此國際公約,而且兒權權利公約在全文內容立法院尚未通過的情況下,施行法卻先已通過。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詹政道主任指出,因為社會的競爭力迷思,以致於把學生在校時間及放學後都非得滿滿的,導致學生沒有發展自我的空間,但是依據「兒童權利公約」讓學生有社會參與的機會與權利是非常重要的。
元智大學社會暨政策科學徐伯瑜同學指出,目前的政府網站,對於兒童少年是相當不友善的,不能只是行政首長裝可愛地介紹自己喜歡什麼事情,而是要讓兒童青少年更容易地了解相關的政策措施。
障礙權益自主倡議盧勁軒同學說,障礙族群的訴求在於公約資訊的可近性,包括視覺障礙必須確立無障礙網頁的架設、智能障礙則是簡易明暸的宣導陳述政府相關公開資訊應提供兒童及少年友善瞭解,如此才能確實增進兒少參與。目前政府網站雖然有兒童版的,是否又真的符合兒少需求有待觀察。
台灣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郭繼武秘書長表示,「兒童權利公約」非常重視兒童及少年的社會參與,但是親子共學的家長帶著孩子參與或關心社會議題時,卻常常受到保守的民意代表有意的扭曲,認為我們利用兒少從事有害健康的危害性活動,如果「兒童權利公約」的執行依然被這些少數的保守團體綁架的話,實在會有違「兒童權利公約」的人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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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會聯盟提出5大訴求,希望行政院回應。(歸鴻亭攝影) |
台少盟葉大華秘書長強調,兒童權利公約民間監督聯盟今天在行政院門口正式成立,未來聯盟會持續的監督行政院在推動「兒童權利公約」的相關事宜,並要求行政院應符合兒童人權公約的標準,比照公約精神成立接納多元意見的「兒童權利委員會」,並應設置兒童及少年代表,以「兒童權利公約」所保障的主體出發,落實相關政策與措施。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會聯盟第一步將從檢視行政院下設之「兒少權益推動小組的組成,及政府即刻該啟動的兒少人權要事,提出5大訴求,包括設置獨立的國家人權機構,統整國際人權公約相關人權教育與國際審查事宜、行政院兒少權益小組應邀請多元民間團體實質參與、行政院兒少權益小組應設置兒童及少年代表,彰顯兒童少年的社會參與權益、公開行政院兒少權益小組資訊,提高各級政府網站兒童及少年瀏覽的友善性及便利性與即刻進行相關教育訓練,增加出版以兒少觀點出發的「兒童權利公約」條文版本。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副署長祝健芳接受兒童權利公約民間監督聯盟的陳情書,並允諾會將意見帶回去,努力的福和民間團體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