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失的休息權?! 台灣勞工陣線籲應落實"休息權"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5/1/15 下午 06:29:12 / 人權社會
台灣勞工陣線今日舉辦「消失的休息權」座談會,邀請勞動領域專家學者討論各國勞動法令,並提出每週40小時、週休2日、廢除《勞基法》84-1條後門條款等縮短工時的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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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勞工陣線舉辦「消失的休息權」座談會,邀請勞動領域專家學者討論各國勞動法令。(歸鴻亭攝影) |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美國2013年勞工總工時為1,788小時、德國為1,384小時,台灣2014年總工時2,141小時,高過日本1,745小時、韓國2,090小時。法定工時應從現行雙週84小時修為單週40小時,落實真正的週休2日,並廢除勞基法第84-1條的後門條款、提高加班費並增加違法刑責、消滅12小時變形工時輪班制、落實特休年假,目標就是要讓台灣勞工的總工時降到每年2,000小時以下。
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指出,2,141的總工時是政府調查資方所得數據,與真實情況有出入,以法定正常工時2週84小時計算,年總工時約2,584小時。要保障、落實勞工的「休息權」,最有效作法是嚴格進行勞動檢查、嚴格裁罰減少違法加班黑數。關鍵在於政府有沒有決心、堅持走上縮短工時這條路,若繼續放任高工時狀態,將影響全民健康及勞工幸福感。
他說,《勞基法》施行多年,已經把該法當成標準法來施行,但這是錯誤的觀念,《勞基法》是最低標準,但不能僅以此基準為滿足,加上台灣實際狀況是勞基法根本無法落實,台灣工會毫無力量帶領勞工來達到縮短工時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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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大學法律系教授邱駿彥認為若繼續放任高工時狀態,將影響全民健康及勞工幸福感。(歸鴻亭攝影) |
政治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林佳和說,勞動、生活蠟燭兩頭燒,讓工時狀況持續惡化,政府政策若錯誤會讓問題更加嚴重,加上產業結構與勞資失衡造成的低薪化,間接造成台灣工時保護失守。以外國例子來看,包括義大利、西班牙、芬蘭、丹麥、愛爾蘭等國都直接以憲法明訂勞工的休息權,台灣也應該將勞工的休息權提升到憲法層次。
勞工陣線呼籲,台灣已經是已開發國家,GDP超過2萬美元,早應該擺脫長工時、低工資的血汗經濟模式,台灣工時長年居高不下,已經嚴重影響家庭與職場生活的均衡發展。因此勞工陣線在今年在不降低工資水準為前提之下,以將年總工時壓低至2,000小時以下為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