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成為鬥爭壓制人民工具 周倪安抗議司法不公
新網記者黃小玲台北特稿
2015/2/13 下午 06:32:12 / 人權社會
台北地檢署2月10日大規模起訴118位涉及太陽花運動的人士,立法委員周倪安今日抗議台北地檢署漠視人民的安全與權利,秋後算帳,讓檢方成為鬥爭、壓制人民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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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周倪安(中)今日抗議台北地檢署漠視人民的安全與權利,秋後算帳,讓檢方成為鬥爭、壓制人民的工具。(黃小玲攝影) |
周倪安表示,她也是在太陽花運動靜坐期間的受害人之一,對於警察的行為,深表不滿,並強烈要求司法要有所作為,公正審判。她認為,檢方濫行起訴118位人士,包括梅心怡(Lynn Miles)和David Walter Smith等兩位分別為美籍和加拿大籍人士;但對於瘋狂、暴力攻擊群眾的員警,特別是下令鎮暴的江宜樺等人卻毫無作為。
她說,針對造成多人受傷的警方,檢方卻無作為,呼籲台北地檢署不應成為馬英九集團秋後算帳、壓制人民自由與基本人權的工具,尤其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是當時下令「鎮暴」的首長,卻被總統馬英九贈勳,真是「荒謬至極」。
周倪安委任律師曾勁元說明,2月10日台北地檢署起訴太陽花運動人士,一般受理案情須送管轄法院,但台北地檢署沒這樣做,很明顯鑽法律漏洞。依刑事訴訟法第336條第1項,不受理判決外,除了受理當事人,還要送往地檢署,檢察官收到案件後,應要開始偵查事件。檢察官調出訟議的時間點,可推算出大約何時被打和學運人士被打時警力的佈署。此外,檢察官調急診病例,有沒有身體傷害就有明確證據,接下來所有不受理的判決,應依規定提告訴,並提出國賠問題。
周榮宗被警盾所傷,身上有大片瘀血,是第一位被打的民眾並提起自訴,成立第一起訴訟案。周榮宗的義務辯護律師陳達成表示,在太陽花靜坐期間,而後約有3、40位被打學生、民眾共同委託顧立雄律師團,讓將近20位律師處理此案,但提起自訴全部馬上被台北地方法院駁回,台北地方法院給予的理由是同樣一個案件,依刑事規定,周榮宗既然已先提起,其他人不能成案,才會駁回顧立雄律師團的案件,但台北地方法院卻沒有把駁回案件與周榮宗案合併,甚至連高等法也維持地方法院裁定,認為顧立雄律師團自訴是不合法的,1月份最高法院又駁回顧立雄律師團的上訴,此案已確立,所有律師團把希望寄託在周榮宗案件上。
陳達成說,兩周前已收到駁回周榮宗的自訴案,因為周榮宗必須要自己指證哪位警察打的,還需證明此警是受到行政院長、警政署長、台北市警察局長等長官的指揮,才能成案並審理,因為周榮宗無法提出所以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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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事件事關警方暴力攻擊手無寸鐵的群眾,造成多人受傷,涉及國家賠償問題,前行政院長江宜樺是當時下令「鎮暴」的首長,卻被總統馬英九贈勳,真是「荒謬至極」。(黃小玲攝影) |
陳達成指出,警方已將全部錄影、光碟都消除,因此才提起抗告,由顧立雄律師團接辦此案。一定要讓國人明白,連這種事件都無法追究或處理,就應推翻司法,往後審判不管是被告還是要追究犯罪人,是否讓審判權利由人民行使,要不然台灣司法改革除了成立陪審團外,就無其他辦法了。
由於整個事件事關警方暴力攻擊手無寸鐵的群眾,造成多人受傷,涉及國家賠償問題,周倪安呼籲受傷的學生和民眾,都可提出驗傷單,可以代為向政府提出國賠和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