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小孩童年 政府辦公私協力幼兒園生弊端
新網記者黃小玲台北特稿
2015/3/5 下午 07:02:56 / 青少兒童
協助家庭育兒,讓家長安心就業,同時促進幼兒身心健康成長,並推廣優質平價幼兒園,以及提供好的教保服務,但未來的公私協力幼兒園是政府提供機會給私人民間經營,又大大降低民間經營的成本,很可能延續現今私幼業者的亂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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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專員陳竹儀質疑國家資源將落入財團口袋,幼照法原條文和行政院版提出修改條文內容的差異比較。(黃小玲攝影) |
在幼兒教育政策上,政府理應保障所有台灣父母親都有能力負擔起幼兒上公立幼兒園的受教權利,為幼兒營造優質教育環境,政府投入經費到幼教環境的公共資源上,興辦公立幼兒園,但如今政府卻要修法,將讓行政院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闖關成功,這會導致私立幼兒園林立,把幼教環境推向深淵。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專員陳竹儀強調,從法條來看,承辦團體和非營利幼兒園,原條文指出非營利同時承辦團體具有公益性,可在行政院版幼照法修法第九條第一項,公私協力幼兒園後,公益性執法人的限制被限縮和刪除。行政院目前要推動的公私協力幼兒園,恐怕是假公濟私。
陳竹儀表示,政府資源開放讓私人進場,並無非營利幼兒園應有的評鑑制度,連對教保員的控管都要棄守。從新舊條文對照下,同樣有政府出場地和房舍。最大不同在於非營利幼兒園定位在公立幼兒園,及限制公益性法人辦理,但公私協力幼兒園卻定位在私立幼兒園,而公私協力只要是依法登記法人、團體都符合資格,其中包含私人企業公司或私幼業者都可設立幼兒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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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上演行動劇,暗諷現今幼教環境所發生的種種劣行。(黃小玲攝影) |
她認為,一但「公益性質」被拿掉,影響的層面有:第1、薪資方面,非營利幼兒園受法令規範要給予教保員合理薪資,但公私協力幼兒園只遵照勞基法最低薪資的保障,給予低薪。第2、平價收費方面,非營利幼兒園有平價收費,但政府卻無法如期管控公私協力幼兒園,導致業者向家長超收費用,負擔沉重。第3、考評方面,非營利幼兒園每年辦理績效考評,公私協力幼兒園只有基礎評鑑,政府不會公開評鑑內容,只公開宣佈這些幼兒園有通過評鑑,但不會有評鑑不通過的名單,若長期如此,幼教環境只會越來越糟。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張旭政指出,曾有私幼業者坦言,興蓋一間幼兒園要花費5,000萬,業者雖興辦幼兒園,但仍須考量回本和營利。不管是社會新增公立幼兒園或維持非營利幼兒園,政府因經費不足把責任丟給私幼業者去競爭。私幼業者亂象日趨嚴重:第1、以一堆名目、學習才藝不斷收取高額費用,家長負擔不起。第2、無合格園所,設備簡陋,幼兒身處危險環境。第3、用低新找無牌教保員。
張旭政呼籲,政府在少子化、年輕父母低薪化下,要擔負責任,幼兒人數在整個教育學生人數的9%,可教育經費在幼兒部分才佔5%,顯然幼兒教育投資不夠。以歐陸幼教為例,施行公共化,在5至6歲要進入大班,也就是小學前的準備教育,有一定課程、受教時數規定,孩子才能進小學就讀。台灣若沒做幼小銜接準備,會對小學老師帶來困擾,包括孩子程度不一,生活基本自理能力不足、沒培育準備學習心理狀態等,對教育發展很不利。
他說,目前時間迫切須向政府提出訴求,第1、呼籲政府擔負主要責任,普設公立幼兒園。第2、政府無法完全普設公立幼兒園情況下,擔起監督私幼,提供安全幼兒園環境,若評鑑不過關,絕不再持續補助私幼業者,否則幼兒將置於危險環境中。第3、善待教保員和幼教工作者,提升待遇條件。第4、幼教師專業成長不可少。第5、國小學生人數已降到一班29人,但現在幼兒人數還維持一班30人,1、20年來都未修訂人數限制,他主張幼兒班級人數一定要降到25人,因少子化情況下,要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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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使立法院審慎研議,全教總將發動「307全民護幼大遊行」。(黃小玲攝影) |
中華民國幼兒教育改革研究會常務理事林珮蓉表示,政府不能因為小朋友年紀小,就便宜行事;不能因為小朋友不會說,就不給他們好的環境,台灣提到要學前投資,就推說沒錢,但全世界對越小的小孩越要做大投資,投資小孩就是投資全民的未來。為促使立法院審慎研議,全教總將在3月7日下午2時至4時發動「307全民護幼大遊行」,並從凱達格蘭大道行至教育部前提出陳情,請家長、幼教工作者一同來響應遊行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