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人違法雇外勞顯現長照問題 勞動部積極查處開罰
新網記者黃小玲台北特稿
2015/4/9 下午 06:03:01 / 人權社會
在「阿帕契號觀光團」事件的參訪者中並未有中、重度失能老人,卻有4位外籍看護工隨行陪同「看飛機」,凸顯違法雇用外籍看護工從事照顧業務之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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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外勞抓不勝抓,阿帕契軍機事件發生後,凸顯違法雇用外籍看護工從事照顧業務之外的事。(黃小玲攝影) |
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召集人劉毓秀指出,阿帕契軍機事件發生時,4位外籍看護工都在場,目前台灣現行制度僅允許外勞24小時照顧中、重度失能老人,阿帕契參訪案證明勞動部無法妥善管理這個漏洞。但經過勞檢結果,4位外籍看護工都在家並無外出,事件真相啟人疑竇。
根據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從事第4條第4款之家庭看護工作,其照顧之被看護者應具下列條件之一:1.特定身心障礙重度等級項目之一者。2.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年齡未滿80歲,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認定有全日照護需求。3.經醫療機構以團隊方式所作專業評估,年齡滿80歲以上,經專業評估,認定有嚴重依賴照護需要者。4.被看護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增加1人:(1)身心障礙手冊記載為植物人。(2)經醫療專業診斷巴氏量表評為零,且於6個月內病情無法改善。同法第57條第3款禁止雇主指派所聘僱之外國人從事許可以外之工作,行政罰則於同法第6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劉毓秀回應,已明文禁止外籍看護工從事照顧中、重度失能老人之外的工作,包含不能帶小孩和做家事,但阿帕契軍機事件為的是服務少爺、少奶奶和小孩們,涉及非法聘雇外籍看護工,而外籍看護工的身份被濫用,一般民眾早習以為常。這次勞檢大動作檢查,原本當日得出現結果,多日調查卻陷入羅生門,事件發生完全在管理當局的掌控之外,違法嚴重至無法想像的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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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王品認為外籍看護工的身份被濫用,一般民眾早習以為常。(黃小玲攝影) |
她直批,政府持續在狀況外,從去年下半年開始提出規劃,於今年春節要開放照顧85歲以上老人及輕度失能,若從ADLs中篩選出任何一項功能障礙就能雇用外勞,如無法自行進食、室內走動、移位、如廁、穿衣、洗澡等日常活動,就算是日常生活活動功能失能者,稱為「ADLs失能者」。目前外籍看護工有22萬名,再開放下去豈不更加失控,台灣的長照制度只能在此宣布潰堤。
台北大學社工系助理教授王品表示,從台灣65歲以上老年人口可看出社區照顧需求龐大,台灣目前長照結構是92%來自外籍看護,現今外籍看護工近22萬人。過去推動長照政策7年以來,勞動部統計有10萬人接受照顧服務訓練,至今卻只有2萬名從事醫院、機構及居家照顧工作。事實上,據衛福部統計,從事居家照顧工作只有7千人,只照顧約4萬多名台灣人,引發多數人對老人長照感到恐慌。勞動部估計若開放外籍照顧85歲以上輕度失能者,將增加3.5萬至4.2萬外籍看護工,另外國人素有鑽法律漏洞的習性,政策一旦開放,外籍看護工易竄上30萬,相較下是本國看護工的10餘倍。如輕度失能狀況皆假手外勞照顧,台灣未來的長照問題不可想像,為挽救惡性循環應在此打住,輕度失能者不需全24小時照顧,避免外籍看護工被移作他用。
勞動部發展署副署長蔡孟良強調,阿帕契事件政府態度明確,絕對嚴加譴責,對相關情資、地檢署、地方政府充分掌握相關案件正進行調查當中,針對涉案者會經由法律制度做出懲處,行政執行上並非政府完全無能為力,只是在程序上儘量爭取相關時間,直至今日仍與地方政府分頭並進處理。這次台北市查屬而對方避不見面,依《就業服務法》第62條規避、妨礙、拒絕就是開罰6萬至30萬,還馬上撤銷他的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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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及照顧政策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說明目前台灣現行制度僅允許外勞24小時照顧中、重度失能老人,阿帕契參訪案證明勞動部無法妥善管理這個漏洞。(黃小玲攝影) |
蔡孟良說,台灣現在50幾萬外籍勞工,全國有300位查察人員,還不包含每個檢查人員,外勞入境後3個月內絕對挨家挨戶去訪談,了解其工作狀況,此外也有相關檢舉、申訴、稽核機制。過去2年因地方政府查屬過程中,未經合法途徑申請查出2,600件,每一件都要罰15萬至75萬,並且限制往後申請。如合法申請,像這次阿帕契事件,合法申請卻還到處玩,過去兩年查到1,500多件,每件罰3萬至15萬,情節重大未改善者就撤銷他的許可。查察過程必然有私領域,因為不能夠不經由當事人同意就破門而入檢查,但有機制與作業程序可依循,查察過程中,不單是勞工行政人員,必要時會同專勤隊、地方之司法警察。經常性工作仍持續進行著,對個案一定嚴厲譴責,有相關證據必定徹查到底,盼地方政府速審速決,釐清違法責任之歸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