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部"台灣網路透明報告" 檢視網路隱私言論自由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特稿
2015/10/5 下午 05:48:12 / 虛擬網路
民團台灣人權促進會與立法委員管碧玲今日發表台灣第一部《台灣網路透明報告》,針對2010至2012年「政府機關向企業索取個人資料」與「移除特定網路言論」狀況進行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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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團台灣人權促進會與立法委員管碧玲今日發表台灣第一部《台灣網路透明報告》。(歸鴻亭攝影) |
台灣人權促進會自2014年中起, 依照「政府資訊公開法」向台灣43個政府和民間機關公開索取個人資料及要求言論移除的資料,這些機關包括國安機關國家安全局、一級機關行政院、二級機關內政部、法務部、國防部、財政部、經濟部等和三四級公務機關以及司法機關。
不過,儘管「政府資訊公開法」允許人民在政府進行有關其權益施政時,能請求政府提出相關資訊,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台灣人權促進會副會長邱文驄說,在製作這份網路透明度報告的過程中卻意外面臨了許多挑戰。
報告書指出,政府機關缺乏向企業索取個資的法源依據,也沒有內部標準作業程序,讓個人資訊隱私安全、網路言論自由陷入危機。政府機關在2012至2014年間,至少發出超過4,908次索取網路個資的要求,以警察單位佔77%為最大宗;有1,234起下架網路言論的要求,以經濟部佔97.7%最大宗,其中政府機關近95%的要求都成功獲業者配合。
管碧玲指出,上週發生網路揪團搶高鐵優惠車票觸法事件,多人遭警方約談,質疑鐵路警察局竟能取得購票者的完整名單和資訊,質疑警方是否深入到銀行匯款程序以取得個資,偵查過程可能違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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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缺乏向企業索取個資的法源依據,也沒有內部標準作業程序,讓個人資訊隱私安全、網路言論自由陷入危機。(歸鴻亭攝影) |
NCC副處長簡旭徵表示,NCC一直都推行共同管制的概念,希望能結合民間與業者的力量;至於網路上言論管理的情形,NCC認為要釐清移除言論是由於政府請求或業者自律有其難度。而衛福部許明暉技監則指出,移除言論主要是從兒少保護為核心概念出發,但因為涉及人權保障和公共利益的平衡,未來會更謹慎。
警政署刑事局副局長黃嘉祿回應,目前警察方和各刑警大隊都有網路偵查單位,但有些警察單位沒有,未來將規劃成立網路偵查真正的單位,不要再產生類似鐵路警察局偵辦購票產生的誤會。他說,警方目前仍無法處理line或whatsapp等網路通訊程式的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