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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聖公開全球華人藝術網涉嫌詐騙藝術家案
文化部啟動藝術授權受害人窗口 結合跨部會移送法辦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18/2/23 下午 08:16:18 / 文化藝術

 數百位藝術家今日都有一種「不信公理正義喚不回」的慰勵,長達7年多被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挾制,終於有獲得恢復畢生權益的機會。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中)、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幕僚曾淑雯(左)與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司長張惠君(右)出示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兩份不同封面的出版品。(歸鴻亭攝影)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日邀集包括文化部、教育部、法務部、智慧財產局與公平會等政府單位,披露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對台灣藝術家蒐集名為電子書授權的同意書,實際上卻是是藝術家的著作權權利轉讓的疑似詐欺行為,而《臺灣新銳藝術家特輯》共辦理3屆,於104、105年間分別補助全球華人藝術網30萬、15萬元,目前掌握有完整名單的是104年,共有25所大專院校合計207人被騙簽立同意書,不論資深藝術家或新銳藝術家幾乎全都受害,被文化界視為「世紀大災難」的事件。

 陳學聖表示,去年接獲藝術家陳情,在文化部的前身文建會為慶祝建國百年,受理各界提案時,當年全球華人藝術網申請電子書計畫,卻暗中計畫性誘使藝術家額外簽署一紙嚴重侵害著作權的同意書,形同「賣身契」,再食髓知味,利用出版新銳藝術家專輯名義,再欺騙勸說年輕一代簽約,受害者超過200人。

 台中選出的民進黨立委黃國書當初亦協助該公司向文化部協助經費補助申請事宜,因人在國外,亦由其幕僚曾淑雯代表發出聲明,強調從未同意將其服務處列名協辦單位,針對疑似藉由特輯出版事宜,使用詐術讓藝術家簽署非對等之文件,深感痛心與氣憤,要求文化部應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協助受害藝術家法律服務,並針對歷年文化部補助該單位經費出版品之受害藝術家提供集體訴訟,以維護藝術家著作財產權。

張惠君說明提供受害藝術家的聯絡方式。(歸鴻亭攝影)
 文化部藝術發展司司長張惠君指出,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在2012年向文化部前身文建會申請辦理「慶祝中華民國建國一百年民間提案活動」之「台灣百年藝術家傳記系列電子書建置計劃」,獲得100萬元補助,相關經費已經核銷,但沒想到該公司以此使藝術家簽下與活動無關的文書,涉及利用公部門為幌子詐騙藝術家。

 張惠君說,過年前文化部發現該公司近兩年來,另以財團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名義,告訴藝術家正在替文化部製作《台灣新銳藝術家特輯》,故技重施再向年輕藝術家取得簽署著作權的相關文件,等於奪走年輕藝術家已經創作出來的藝術品,甚至連同未來創作的作品,藝術家所有權均被終身甚至死後都被剝奪。

 鑑於事態嚴重,文化部長鄭麗君一開年上班第一天就緊急邀集兩波受害藝術家,聽取詳細受騙經過,終於完整拼湊出整個精心策畫的侵害藝術家權益世紀大騙局,極為震怒,指示絕對會與受害藝術家站在一起,並且「移送法辦,辦到底」。

 張惠君出示全球華人藝術網有限公司與財團法人錦江堂文教基金會前後出版的特輯,發現該兩單位負責人均為林株楠,對外散布之特輯封面及書背皆載有文化部LOGO,與送文化部核銷版本不一,疑似刻意使人混淆出版單位為文化部,並疑藉此機會向年輕藝術家取得簽署著作權相關文件,已涉嫌假借政府機構詐騙,該部已收集證據移送法辦。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律師蕭雄淋(中坐發言者)說明全球華人藝術網疑似詐欺過程。(歸鴻亭攝影)
 受害指標藝術家劉國松女兒劉令徽代表出面,強調發現全球華人藝術網嚴重侵權後,自己卻沒有任何資料,纏訟10個月,才得知被詐欺簽下這份完全沒想到出賣一輩子的同意書。

 挺身無償提供藝術家法律協助的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律師蕭雄淋說明,在訴訟進行中,全球華人藝術網一直以商業機密為由拒絕提供法院相關同意書內容,纏訟10個月後才拿出來但要求法院不得交給劉國松閱覽,經調卷後才取得這份原應兩造一式兩份的資料,因劉國松終止合約有效而勝訴。

 北辰著作權事務所律師張雅君表示,經全球華人藝術網當年承辦的工作人員出庭證述,百名藝術家中,印象所及有37位簽署同意書。由於全球華人藝術網製作之同意書都是一份,故所有藝術家均未留存任何同意書,為防範萬一,目前已有20位藝術家均寄發撤銷、終止該份同意書存證信函,建議有簽署相關同意書的藝術家應該寄發存證信函,以保障自身權益。

 今日許多受害藝術家或其代表出席,包含台師大、彰師大、高師大等校,台師大美術系主任莊連東說,在學校師長努力教育未來的美術人為藝術努力,這個事件不少學生相信文化部,加上全球華人藝術網強調許多老師也有簽署,所以學生也都簽了,師生一起受害,而老師自己是被害人,卻也是加害人。

文化部說明「不容許冒用政府名義進行補助外的事情」,將「移送法辦,辦到底」。(歸鴻亭攝影)
 一位受害的歐姓新銳藝術家表示,在與全球華人藝術網代表簽約時,是在台北車站星巴克速食店非正式場合進行,對方表明活動是由文化部授予合作,拿出文件積極勸說簽署,當時以為自己只是提供作品資料,單純放在對方建置的活動網站上使用,沒想到是將行使作品的權利全部授權轉交給對方,只要有藝術品販售,全球華人藝術網沒有支付任何一毛錢就能獲得40%佣金,「可能自己一輩子都在當奴隸做白工」。

 今日陳學聖公開此事後,立即有4年前曾在全球華人藝術網擔任特約撰述的作家,以錄音檔在line上說明,當年以未簽約自由撰稿身分寫稿,3個月後不想繼續與該公司合作後,竟無故收到其負責人林株楠寄發存證信函索賠新台幣5萬元,經尋求律師協助反寄存證信函後不了了之,擔心過去曾在該公司擔任撰稿記者是否也有類似情況,公開呼籲應該注意。


曾在全球華人藝術網擔任特約撰述的作家留言內容。(歸鴻亭翻製)
 文化部長鄭麗君透過書面表示,該部以行政及司法雙軌併行方式進行調查,並結合跨部會力量,採取5項行動,包括擴大組成專案處理小組,邀請律師、民間公協會中介組織參與;成立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彙整藝術家、畫廊等受害人通報訊息,提供法律諮詢,並蒐集新事證;106年10月第一次移送調查局調查偵辦,目前正把蒐集到的第二波新事證資料,二度移送司法調查;委託律師,結合公協會協助受害藝術家採取法律行動;健全藝文經紀制度,積極防治藝術經紀犯罪,保障藝術家權益。

 中華民國畫廊協會理事長鍾經新聲明,畫協為保護藝術市場的秩序,除積極追求本案真相,委求專家律師撰寫案件的研究報告外,也積極和視覺藝術相關的工協會進行串聯,期望凝結各方的力量,防止更多的藝術家受害。

 文化部說明,該部「不容許冒用政府名義進行補助外的事情」,全球華人藝術網除了利用補助案,也利用展覽、刊物採訪接觸很多藝術家,簽訂與活動無關的合約。目前「文化部藝術授權受害人追蹤通報窗口」已於22日啟動,並已聯合法務部、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平會等,以跨部會的力量提供協助,需要協助藝術家可透過文化部藝術發展司02-8512-6524、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02-2552-9159、通報信箱artslaw@moc.gov.tw等管道申訴。

 目前最新的資料顯示,文化部長鄭麗君已準備會同法務部長邱太三共同深入處理此案,而全球華人藝術網則由聯絡人李蕙芬對外說明,該公司負責人與其樓上的律師還在研商,暫不回應任何問題。

 相關報導可至本網本月12日率先獨家報導的《藝術界世紀大災難!文化部應思考如何健全藝術交易秩序(上)》《藝術界世紀大災難!文化部應思考如何健全藝術交易秩序(中)》《藝術界世紀大災難!文化部應思考如何健全藝術交易秩序(下)》瞭解。
頻道:捐贈贊助 分類:文化藝術
專題:麻念台 日期:2018/2/23 下午 08:16:18
關鍵字:陳學聖,全球華人藝術網,電子書,張惠君,錦江堂,鄭麗君,劉國松,蕭雄淋,張雅君,同意書,存證信函,莊連東,鍾經新,邱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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