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華網涉詐騙案 逾30名新銳受害者親自出庭百大藝術家希文化部聲援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特稿
2020/8/5 下午 07:30:50 / 文化藝術
全球華人藝術網利用建國百年時文建會補助案涉嫌詐騙超過300位藝術家著作權,今(5)日法庭第4次開庭,傳喚30多位受害年輕新銳創作者,均指控全華網誘騙他們簽署文件,事後竟發現終身創作版權都要免費讓渡給對方。另外,資深藝術家洪根深、吳炫三今日亦出庭,將於近日向文化部長李永得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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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祕書長謝毅弘(左)說明新銳藝術家今日出庭事件緣由。(歸鴻亭攝影) |
台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祕書長謝毅弘表示,本案自2018年10月29日提告以來,經歷80多位提告藝術家前往地檢署、調查站作證,承辦檢察官於2019年1月大動作搜索全華網公司收押負責人林株楠、成功搜查出詐騙藝術家終身專屬授權的同意書正本,終於讓本案於2019年8月22日以詐欺罪罪名起訴該網公司負責人與員工。
對於在民國99年至106年間主導詐欺300餘位老中青三代藝術家終身專屬授權「賣身契」的主要被告林株楠,多次在法庭上、7月更透過媒體報導,聲稱自以未曾對藝術家施用詐術,「文件都是藝術家們親簽,如果認為有問題,應該停止授權,而不是告他詐欺」,並且反控提告藝術家「藝術家們都是有學問、經歷豐富之人,人要如何詐騙」、「應該是老師(藝術家)詐欺我們」,顯然完全不認罪。
3年前監察院「106教正0011號」糾正案文指出,「觀其同意書內容幾可謂賣身契」、「全華網藉文建會補助辦理該計畫所取得之同意書涉嫌利用補助名義,使藝術家簽署逾越該補助活動範圍之文書,涉嫌侵害藝術家權益」 ;2019年臺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亦指出「以洽談人數眾多、時間匆促等話語誆騙新銳藝術家」;迄今累積有30餘件民事訴訟,法院大多判定系爭同意書無效,全華網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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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杜珮詩(右)駁斥全華網涉詐騙不認罪內容。(歸鴻亭攝影) |
臺北市藝術創作者職業工會副理事長杜珮詩指出,被告律師辯稱藝術家發存證信函要求終止合約即可,實不必提告詐欺,事實上許多藝術家發出存證信函,全華網不是拒絕終止合約,要不就置之不理,而要藝術家將自己從過去、現在直到未來的作品著作權全部讓與ˋ這種有違常理的合約條款,已經和藝術家是不是知識份子沒有關係,根本就是詐欺,這種罔顧事實持續狡辯的行為應該立即認罪。
目前該案已經在台北地方法院開過3次庭,第1次是2018年8月起訴後法官隨即傳喚林株楠等被告開庭,第2次是2019年12月17日法院為了充分了解案情傳喚被告、兩位百大藝術家、兩位新銳藝術家開庭。後遇到法院例行輪調,不同承辦法官之間交辦業務,因此第3次開庭一直延到2020年7月8日才開始,當天審理所有提告百大藝術家受詐騙的部分。
據了解,30位百大藝術家亦於昨日會商,針對該案以詐欺為主軸提起公訴,應配合法官傳喚出庭強調受騙經過,對方大都要求藝術家簽字時,第一張是文建會授權同意書,第二張則是如同賣身契的同意書,被告公司員工皆以兩張同意書內容一致,不讓藝術家仔細閱讀就要求直接簽字,並且不留副本給藝術家留存,明顯詐欺。
有不便具名一位百大藝術家亦書面說明,102年有位從事公共藝術代辦工作的朋友曾前往全華網跟林株楠洽談事務時,林某在他辦公室展示一箱內有台灣老中青藝術家的同意書,並說這些都是他日後的搖錢樹及提款卡,他不愁沒有老人年金。亦有另一位百大藝術家提到中部膠彩畫家曾得標提到畫展過後,全華網公司員工就帶著「賣身契」同意書要求他針對售出的畫作給予公司4成佣金,結果曾得標最近過世,其命運與最早被全華網待畫家過世死無對證情況下,向如黃磊生、楊興生等家屬或畫廊經紀要求分錢手法幾乎如出一轍。甚至全華網在本案件正式提告後,仍然依照詐欺而來的同意書內容,寄發法院支付命令向藝術家索取分潤,可見本次詐欺案件若是不能定罪,該網將持續危害眾多台灣藝術家,藝術家期盼社會各界持續關注本案進展,一起追求本案件勝訴,以保障眾多藝術家之著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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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自出庭新銳藝術家期盼法院能在今年年底前作出判決。(歸鴻亭攝影) |
百大藝術家決議,近日內將由水墨畫家洪根深召集數位藝術家代表拜會文化部長李永得,請求文化部發表支持藝術家聲明。若不幸敗訴,將再召開國際記者會,尋求真正之公理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