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大梅樹種小樹才符合水土保持 原民團體批荒唐
新網記者吳岱穎台北特稿
2012/12/24 下午 02:02:36 / 人權社會
高雄市桃源區的原住民在保留地上種植梅樹,今年1月被高雄市政府認為土地被「超限利用」,要求梅農移除梅樹,否則將開罰10萬元;今日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等團體召開記者會,認為政府「假水保造林之名砍果樹」,不了解也不尊重原住民與土地之間相珍相惜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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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等團體質疑政府「假水保造林之名砍果樹」。(歸鴻亭攝影) |
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召集人里斷‧搭給嚕嘟嗯批評,政府不尊重原住民的在地智慧和權力,忽略原住民與山林相處的經驗,將造成環境更大的破壞;要將壯碩的大梅樹砍掉,去栽種小樹來達到水土保持的政策,根本就是荒唐的事。
在行政院農委會的官方網站上表明,種在南投國姓鄉的梅樹林是水土保持最好的植被,超過40歲的梅樹,在921大地震和颱風多次的侵襲都沒有受到影響,兼顧生態及生產;里斷強烈質疑,為何種在高雄桃園區的梅樹,就不具有水土保持的功能?
為高雄梅農原住民發聲的律師林三加認為,台灣的法官完全沒有考慮到原住民的習俗,原住民是崇敬山林、敬愛土地的,對土地的利用並沒有違反超限原則;在法律上,原住民保留地的目的是保障原住民的生活,讓原住民在保留地的開發使用而得以自立更生、維持生活所需,如今要求原住民砍掉賴以維生的梅樹,這樣的要求不但違背當初法律制定的目的,也衝擊到原住民的生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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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等團體批評要將壯碩的大梅樹砍掉,去栽種小樹來達到水土(歸鴻亭攝影) |
土地永續的議題,不是補償金政策或不尊重在地知識和權力的現行法規可以解決的,林三加表示,其中牽涉到許多在地適切的土地保育利用、原住民的文化權和生存權的問題,政府應該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落實原住民的文化和生存權。
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伍杜‧米將抨擊,政府對梅農的不當要求,是「假環保,真滅族」的行為,政府所追求的環保正義根本不存在,而是在汙名化原住民,許多政府發包出去的BOT案才是真正在破壞環境的行為,政府不但不制止這些行為,反而拿原住民開刀。
因此,在此次記者會提出3大訴求,第一為撤銷片面的水保裁罰,並依據「原住民基本法」規定,協商出真正的水土保持做法;第二,原住民地區要採行在地化土地管理模式;第三,政府應檢討不當造林以及造林補償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