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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食標記不實欺騙消費者 消基會:殘害民族幼苗


新網記者凃韋君新北特稿
2013/12/6 下午 09:10:26 / 消費資訊

 今年各式各樣的食品問題連環爆,每天吃下的東西往往無法確定是「食物」還是「化學物」,近幾個月爆發了「橄欖油沒有橄欖」、「花生油沒有花生」、「台梗九號米10粒中竟沒有1粒真材實料」等離譜事件;消基會表示,看到什麼不等於吃到什麼,名實不符的情形零食最為嚴重,消費對象皆是兒童及青少年。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指出許多知名廠商也出現名實不符的情況,這些色素添加物都是引起兒童過敏的誘因。(凃韋君攝影)
 消基會祕書長雷立芬表示,在本次採樣的過程中發現,糖果餅乾等零食零嘴中最容易發現名實不符的情況,其中不乏知名廠商,如Pinky水蜜桃薄荷糖沒有水蜜桃、盛香珍荔枝椰果沒有荔枝、台灣尋味錄雞蛋布丁沒有雞蛋,讓人不禁擔心究竟是吃了什麼東西下肚,食品香氣都是使用香精產生的,就像之前的胖達人事件一樣,欺騙消費者。

 消基會董事黃鈺生認為,糖果、飲料、零食、泡麵的食用者大多數為兒童及青少年,然而食品衛生管理法的罰則太輕,添加物與廣告的限制太少,導致消費者不能買到自己心中想買的食品。目前市售的泡麵大多數皆符合規定,但消基會仍發現一項太祖牌蚵仔麵線,不僅沒蚵仔,且調味粉包中僅有柴魚、蝦粉等海鮮相關添加物,不見蚵仔的蹤影。

台灣尋味錄雞蛋布丁成分顯示並無雞蛋,消基會質疑民眾吃下去的到底是什麼東西。(凃韋君攝影)
 日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將於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宣稱含果蔬汁之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要求業者須10%以上蔬果汁須標示原汁含有率,若含量不足10%也得如實標示;至於以人工添加物或香精製造類似口味的飲料,則須在外包裝上寫「風味飲品」或「口味飲品」,違者最高罰300萬元。但消基會認為,「風味」、「口味」等字樣,應和品名一樣大,以免有誤導消費者嫌疑。

 雷立芬指出,近日氣候寒冷,火鍋料成為民眾不可或缺的一味,但本次抽樣發現,桂冠蝦球裡的蝦球竟是紅麴色素,即使是「蝦風味」的來源也看不出來,嚴重的名不符實。如此濫用色素的結果,很容易誘發過敏,對人體造成負擔,政府也應參考歐盟做法,在食品包裝明確標示恐對兒童造成影響之警語。
頻道:流行時尚 分類:消費資訊
專題:凃韋君 日期:2013/12/6 下午 09:10:26
關鍵字:零食,消費者,消基會,橄欖油,花生油,雷立芬,水蜜桃,荔枝,雞蛋,布丁,柴魚,火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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