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糾正衛生署民俗療法 要求建立監督把關機制
新網記者黃歆琦台北報導
2010/3/4 下午 11:22:00 / 醫療保健
監察院今日通過衛生署對「民俗療法」未把關之糾正案及調查報告,認定該署把推拿、拔罐等民俗療法視為「非醫療行為」,卻沒有建立監督把關機制,引致民俗療法糾紛頻傳,要求兩個月內建立管理措施。
提案監委程仁宏、楊美鈴指出,國人求醫及保健之行為態樣多元,除了執業醫師之外,還有民俗療法從業人員,但衛生署僅公告民俗療法不列入醫療管理,對於民俗療法機構採行不管理措施。
提案監委程任宏表示,民俗醫療者並不像中醫師受到醫師法和醫療法規範。一般中醫診所對病患開立的推拿處置處方被歸在醫療業務的範圍,但推拿師在直行推拿業務的時候,並沒有受到醫師法以及醫療法的規範,例如推拿業者進行矯正脊椎時,可能對病患造成風險,因此變成醫療領域的灰色地帶。
監委也指出,而衛生署卻沒有統計台灣目前腳底按摩、刮痧、推拿、氣功、神符、按摩等民俗療法機構。
反觀國外,監委楊美鈴以英美等國的經驗為範例:英國的整脊師必須完成100到150小時的研究,加上每年固定接受18小時的訓練;而美國則有超過50個州開設500到1000小時的相關訓練課程。
由於政府目前沒有建立監督把關機制,以致民俗療法糾紛頻傳,監委呼籲相關單位,要訂定一套件進式的制度。最後,監察院也函請行政院協調相關部會,使民俗療法能透過教育訓練或是納入技能檢定,保障民眾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