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鼓勵文創產業 職業歌唱娛樂稅降至3%
新網記者康 犁高雄報導
2010/3/16 下午 06:04:00 / 產業經濟
高雄市為了鼓勵文化創意產業,市府今天通過「高雄市娛樂稅收自治條例」修正案,將職業性歌唱等技藝表演稅率從5%減為3%。
「高雄市娛樂稅徵收自治條例」第5條條文,將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及夜總會表演課徵5%稅率,修正為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及技藝表演課徵3%,其餘維持5%的稅率。
財政局長雷仲達表示,這次部分娛樂稅調降至3%創全國最低,雖然市政府年稅收預估短徵數百萬元,但這是宣示性的政策,盼望吸引更多優質文創活動在高雄演出。
陳菊市長也表示,希望藉此營造更適合文創產業發展的環境,也增加民眾觀賞的興趣。
高雄市去年完成綜合體育館(巨蛋)及世界運動會主場館,先後舉辦江蕙演唱會、五月天演唱會、韓國小天王Rain演唱會、火焰之舞等,票房及經濟效益皆表現不凡,此項政策可望快速吸引文化演藝活動的演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