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世代正義 公民團體要求從18歲投票權開始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4/5/21 下午 08:32:41 / 人權社會
許多國家陸續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甚至是16歲,當今民主國家中僅剩台灣與日本停留於20歲;但日本眾議院已於今年5月9日通過《國民投票法》修正案,投票年齡將於修改過的新法實施4年後從「年滿20歲」下調至「年滿18歲」,屆時台灣將獨後全球成為死守20歲門檻的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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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團體組成的「青少年議題陣線」今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前要求下修投票年齡至18歲。(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提供) |
由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人本、勵馨、全教總、全家盟等44個公民團體組成的「青少年議題陣線」,今日在立法院群賢樓前宣布啟動「挑戰憲法130~18歲投票權修憲行動」,提出依據台少盟2013年3月進行的一項「18歲能不能公投」網路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有70%網友認為不應以20歲作為公投年齡限制,90%網友同意18歲即可參加公投,另有88%網友同意應該向下修正公投年齡限制。
公民團體批評台灣「淪為民主後段班」,並提出兩點訴求,包括行政院應組成「降低投票年齡推動小組」,研議落實「公民政治國際公約」第25條排除投票障礙之積極措施,推動18歲投票權;立法院應啟動修憲程序,針對現行《憲法》第130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之投票年齡,及《公民投票法》投票年齡等一併下修至18歲,以達成權利義務對等、符合「世代正義」的民主社會。
台少盟祕書長葉大華則呼籲,下修投票門檻已是朝野共識,盼提案不要再被程序委員會阻擋。為讓未滿20歲的青年有投票參與感,年底7合1選舉前10天,將在6都街頭舉辦不在籍模擬市長投票,年齡鎖定在16歲以上但未滿20歲的年輕人,並在當天公布投票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