臍帶血僅核准29項治療非萬能 小心業者吹噓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4/7/2 下午 06:45:12 / 健檢抗老
不少父母迎接新生命,會選擇儲存小寶寶臍帶血,希望萬一有朝一日需求時可用來治療疾病。
衛福部食藥署風險管理組組長蔡淑貞表示,臍帶血其實是新生兒的造血幹細胞,因基因配對彈性大,無論臨床或研究目前都在研究階段,具高度不確定性,目前國內僅核准29項治療,切勿過分相信業者吹噓。去年稽查發現,有人約滿不想存,卻遭業者強索處理費,已依規定開罰。
蔡淑貞表示,臍帶血寄存價格不便宜,寄存期間長達1、20年,為保障消費者權利,衛福部食藥署101年就公告修正「臍帶血保存定型化契約範本」,實質保障消費者權益。最新查核結果,發現國內提供臍帶血寄存商業服務的9家業者,皆依規定制訂定型化契約;惟去年查核仍有一家業者契約明顯違規,不利消費者。
蔡淑貞說,不符合原因包括未在契約上載明收取費用經衛生局同意備查的公文號;運送過程或保存期間發生事故致損害時,業者應賠償責任與金額低於規定等,尤其,還有民眾投訴,約滿之後,不想再續約,仍遭業者強索處理費用,契約條文明顯不利消費者,已違法。她也提醒,按規定,業者要求的簽約費不得高於總費用的10%,民眾也要小心。
另一方面,為避免業者過於以行銷廣告手法猛拉客戶,誇大其詞、過度渲染臍帶血的應用,食藥署已強制要求業者須於契約中明確定出「不得以任何形式或廣告保證,保存的臍帶血在現在或未來可以治療任何遺傳性、血液及其他疾病或不可預期之醫療效用」的警語。
蔡淑貞強調,若經查證業者確實有內容誇大不實或進行醫療廣告者,可依人體器官保存庫管理辦法及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開罰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若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公平交易法等相關規定者,也將由各該主管機關查處。
食藥署提醒消費者,善用至少5日的契約審閱期,要多「看、問、想、諮詢、比較」,仔細看清楚契約內容,對於業務員口頭承諾事項,記得留下相關書面資料、錄音檔,並要求納入契約,以減少未來消費糾紛,如果發生爭議可向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或各縣市地方衛生局尋求諮詢與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