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呼籲設立海洋保育署與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5/5/15 下午 02:33:15 / 生態環保
民間環保團體今日呼籲設立海洋保育署與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說明於今年4月7日地球日前夕召開「全國NGOs環境會議」,敦促政府在海洋事務委員會下設海洋保育署負責規劃海洋環境保護、資源管理、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污染防治等,為會議重大結論之一,並於4月22日地球日當天,與總統交換環境政策時,具體提出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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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環保團體今日呼籲設立海洋保育署與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提供) |
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中心執行長邵廣昭表示,海洋委員會需要有海洋保育署來進行海洋環境保護、資源管理、永續利用、生物多樣性保育與污染防治等規劃,然後交由海巡署來執法,而這些規劃的依據則需要有國家級的海洋發展研究院,如此才可以有效推動繁雜的海洋政策,有助於台灣海洋永續經營與海洋立國尊嚴,產學界與民間團體在此共同呼籲各黨尊重5月6日的政黨協商結論,並在立院同時通過海洋組織4法。
荒野保護協會理事長賴榮孝指出,荒野從2011年發起海洋部連署、2012年再次連署,都訴求政府能更重視海洋保育,2013年底也參與了「海洋保育署」與「海洋研究機構」的組織法的草擬過程。我們認為台灣的海洋、海岸與海洋生物多樣性的相關保育工作過去分別落在漁業署、環保署、林務局等單位之中,且非該機關之主要任務,從海洋資源珍貴有限且破壞後不易回復的角度來看,下一世代的台灣人需要一個專責處理海洋保育的機關、盡速解決目前台灣海洋面臨的漁業過度捕撈、海岸過度開發、海洋廢棄物汙染等傷害我們人民福祉的難題。
台灣媽祖魚保育聯盟理事長陳秉亨強調,有人認為增設海洋保育署是疊床架屋或是造官運動,這是錯誤的理解,海洋保育署可以把分散在漁業署、環保署、林務局等單位於海洋保育相關工作合併起來,成為一個海洋保育的專責機構,並不會有疊床架屋或是造官運動的情事發生。
台灣海龍王愛地球協會副執行長甘宸宜說明,在海洋委員會組織法裡建置「海洋保育署」,是為避免海洋專責機關被空洞化。在構想之際,已與諸海洋保育團體遍訪全國各地愛海的專家學者、漁民與執勤的海巡弟兄們,廣納各方意見,絕非「臨時起義」。我們的期望是過去那些海洋海岸權責不清的地帶,未來皆可由海洋保育署接管。姑了落實監測、管制工廠的海放廢水之外,亦能統合「海洋保護區」與「漁業資源保育區」的規劃並強化巡護工作。同時,也將海洋生物多樣性保育的業務收攏進來,並大力發展海洋保育教育與資訊傳播。
環境資訊協會執行長陳瑞賓表示,海委會、海巡署、海洋保育署和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等四個組織法草案已在委員會立案,並經各黨委員和各部會多次討論,國發會也提出修正完成。有鑑於行政院組織法施行的落日期限,因而本會期審議各部會組織法案之時程緊迫。故我們籲請立法院能將海洋組織4法儘速同時通過,並建議海委會、海巡署先行成立,使不致影響現有權益和職能;海洋保育署及研究院則給予先行成立籌備處之日出時間。設若海洋委員會組改遲未能通過,亦恐影響職掌相關之業務和其他部會組改之時程。
關懷生命協會執行長何宗勳說,因應國際海洋保育趨勢,以及有效地統籌和推動國內海洋保育的相關業務;並非只有以海域執法,取締走私及偷渡為主的海巡署一個單位就能推動,呼籲增設「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發展研究院」為專責機關推動海洋事務。此一訴求在各黨立委的努力下,在今年初由立法院王院長協商下已獲得立法院黨團各黨代表委員同意並簽署,亦即獲得在「海洋委員會下設海洋保育署」和「三級研究機構」的結論。惟在立法院二讀前因故未完成立法,各界殷切期望能依各黨協商結論完成立法,讓我國正式邁入海洋國家的新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