擘劃未來10年教育發展藍圖 第8次全國教育會議落幕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0/8/29 下午 06:29:00 / 電子政府
為期2天的第八次全國教育會議,在960餘位各界與會代表發言討論落幕,行政院長吳敦義參與最後的綜合座談,指出12年國教將從「坐而言」進入到「起而行」階段,將請行政院副院長陳冲邀集教育部及相關部會研議,在最短時間內提出具體落實的時程。
不過,在會場對面的中正紀念堂自由廣場召開民間版全國教育會議的民間團體,不滿教育部未將十二年國教、兒照法等實施時程列入討論,表達深切遺憾外,更痛心教育部無視於目前大多數國中生所面臨的窘境,將成立監督聯盟,呼籲政府重視。
教育部表示,全國教育會議兩天形成多項共識,包括成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跨部會專案小組」、成立「因應少子女化對策小組」、研訂「環境教育白皮書」、推動新世紀學童健康守則「十要十不要」、推動「大學法人化」、推動校校辦理「學校儲蓄戶」、成立「國家教師專業標準委員會」、推動「精進大學校院全英語學程計畫」、推動「學習型城市(鄉鎮市區)」等39項具體因應作為。
教育部針對本次會議兩天在10個中心議題所獲致的焦點結論與建議,初步提出具體作為如下。
現代公民素養培育方面,研擬將「公民素養內涵及精神」加強落實至中小學課程中或納入重大議題,並請國家教育研究院納入中小學基礎課程研究中討論。落實性別平等教育白皮書與大專及高中職性別主流化政策之推動。落實「環境教育法」,擬訂「教育部環境教育白皮書」並訂定「各級學校安全與防災教育短、中、長程實施方案」,營造健康、安全與優質教育環境。民國101年設置「資訊及科技教育司」,擬定資訊科技與媒體素養完整推動計畫;另於終身學習司下設置「藝術教育科」,綜理「藝術教育諮詢會」相關事項;且於中小學及學前教育署設置「學校藝術教育及少數族群教育組」,負責中小學藝術教育工作。強化現代公民素養培育的核心精神與內涵完整性,並研議各教育階段課程與教學之多元創新策略。
教育體制與教育資源方面,修訂「教育基本法」,明確劃分中央與地方權責,並研訂「地方政府教育基本需求設算」,確保教育經費適足與均等。建置「教育財政資料庫」,以瞭解各級政府與各級學校經費使用效率、評估教育公平程度,與評鑑教育績效責任。研議設置中央層級教育審議會。建請行政院成立「因應少子女化對策委員會」,本部則於民國99年成立「因應少子女化對策小組」,以全面檢視因少子女化所衍生之教育議題。
全民運動與健康促進方面,研議體育課時數由「每週2節增為3節」之可行性,並落實210規律運動時間。推動「運動人才一貫培育體制」,除健全輔導網絡系統外,另建立學生運動員培育體制從國小至大學升學管道銜接一貫化。研議推動運動專業證照制度、設置運動賽會中心。推動新世紀學童健康守則「十要十不要」,提升學童健康素養。
升學制度與12年國民基本教育方面,建請立法院於第7屆第6會期完成「幼托整合法案」之審議。由國家教育研究院籌備處規劃研擬「國中小、高中職基本學科能力品管行動方案」,建立先檢測、後監控之學科能力品管機制。教育部成立「12年國教跨部會專案小組」,由次長擔任召集人,另行政院請陳沖副院長擔任召集人,成立跨部會推動委員會,就國民教育向下延伸或向上延長審慎研議;向下延伸至5歲部分因應少子女化將優先研議;向上延長部分將就關鍵檢核指標(KPI),如優質化、均質化、就近入學、免試入學比率等研議訂定,並就經費需求之籌編爭取、相關實施計畫之訂定及擇地試辦等將一併納入專案小組討論。
高等教育類型、功能與發展方面,逐年按比例調整大學招生名額總量規模,並輔導學校進行轉型及退場。落實大學法人化精神,提升大學經營與治理效能。推動符合學校教學成本之學雜費政策,使大學學費合理化,並改善目前學費反向重分配之現象。
多元文化、弱勢關懷與特殊教育方面,配合新住民教育需求,研發適應不同原生國家之新住民基本教育教材,提供國中小補校或成人專班運用。民國99年訂定發布「原住民族教育政策白皮書」,修訂「發展原住民族教育五年中程個案計畫」(100-104年)。研議成立「全國特殊教育研究發展中心」,或於國家教育研究院下增設「身心障礙教育與資賦優異教育」兩個單位之可行性。督導各校辦理「學校教育儲蓄戶」,協助弱勢學生就學所需經費,並提供清寒優秀學生正向積極學習機會。
師資培育與專業發展方面,研訂發布「師資培育白皮書」,擘劃完整師資培育發展藍圖(含職前培育、實習檢定及證照、在職進修、教師評鑑及進階制度等)。以近3年教師甄選平均錄取人數之適當倍率(如2.5倍)為基準,評估每年師資培育總量。教育部於教師法中列入訂定中小學教師評鑑辦法之法源,並即推動訂定「教師專業標準」及「教師專業表現標準」,以為教師評鑑之依據;另就現行推動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要點」中相關機制(含評鑑工具、評鑑人員等事項)與教師評鑑相輔相成之措施妥為研議。民國100年推動「師資培育精緻大學方案」,並擇優選定2-3所師資培育精緻大學。鼓勵新進及現職教師在職進修,提升教師專業知能。成立「國家教師專業標準委員會」,民國102年完成各級各類領域(群、科)「教師專業標準」及「教師專業表現標準」之建置。
知識經濟人才培育與教育產業方面,修正「教育人員任用條例」,鬆綁大專教師兼職及借調事宜,增進產學合作之誘因。薦送教師至公民營機構研習服務,提升實務教學能力。推動學士後第二專長學士學位學程,以培育跨領域專業人才,並鼓勵企業參與學校系科課程規劃及人才培育,提升學生就業職能與競爭力。
兩岸與國際教育方面,民國99年發布「中小學國際教育白皮書」,奠定並扎根中小學生之國際知能。建立「境外學生輔導機制」,使境外學生能獲得更完善之輔導。修訂相關法令並研訂配套措施以因應「開放招收陸生來臺就學及大陸學歷採認」,另將研議簽署「兩岸教育交流合作協議」,具體規範交流範圍並建立常態化聯繫平台。推動「精進大學校院全英語學程計畫」,並責成頂尖大學及教學卓越大學增設「全英語授課學程」,以吸引國際學生就讀。
終身學習與學習社會方面,廣設「樂齡大學及樂齡中心」,研議設置「高齡學研究中心」,培植專業人力,並研發多元教材及創新學習模式。強化家庭教育中心功能,積極推動全國「孝親月」及「祖父母節」,倡導重視家庭價值與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推動「學習型城市(鄉鎮市區)」,全面推展終身學習,並於民國100年完成終身學習法研修,完備終身學習體系。
教育部吳部長清基表示,會議的結束正是行動的開始,為積極落實本次會議結論及建議,將帶領全體同仁共同努力,除於民國99年底前據以研訂國家整體教育政策白皮書外,更將每一項會議的結論建議轉化成為具體可行的推動策略,納入各司處年度工作計畫中,編列預算並分工執行。本次會議的產出不僅是凝聚社會對教育發展的共識,而是促使該部更積極擘劃未來10年新世紀、新教育的發展藍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