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
8拒菸團體聯合提出修正意見期趕上國際公約腳步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7/3/6 下午 03:33:32 / 生態環保
針對衛福部預告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台灣癌症基金會、台灣國際醫學聯盟、台灣醫界菸害防制聯盟、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台灣癌友單車運動協會、無喉者復聲協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及董氏基金會等8個團體今日聯合送出菸害防制法修正意見,並請託政府盡快將法案送入立法院審查,以趕上國際公約的腳步。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現行菸害防制法已逾10年未修正,國人吸菸率雖小幅下降,但菸品總消耗量卻居高不下,顯見我們的菸害防制仍須再努力。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說明,此次政府為對抗愈益惡化的菸害環境,讓國民免於二手菸及三手菸的危害、預防青少年吸菸及遏止菸商的廣告促銷及贊助,再次啟動菸害防制法修法,提出(1)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2)菸品容器正反面印製85%警示圖文並採素面包裝;(3)禁止菸商具名贊助並增訂累犯罰則;(4)禁止危害年輕人的加味菸;(5)電子煙同納菸害防制法管制等,符合世界衛生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的全面性修法,是極為務實的做法,我們深表肯定及感謝,但政府版本仍有3點不足需要修訂:(1)除禁止菸商具名贊助並增訂累犯規定外,還要加重罰則;(2)對於危害青少年的加味菸一定要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及展示,不能只禁止販賣、展示,徒增執法困難;(3)要把電子煙視同「菸品」管制,民眾才能明確了解電子煙也是有害菸品的一種。
台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指出,除上述5項修正外,根據國際的經驗,各跨國菸草公司都會藉由各商會的名義干擾政府的菸害防制政策,台灣也不會例外,事實上FCTC第5.3條明文規定「政府在制定和實施菸草控制方面的公共衛生政策時,應防止該等政策受菸草業的商業和其他既得利益的影響」。我們也應將這樣的文字明文修訂在菸害防制法中,明確制止菸商干擾菸害防制政策。
此外,台灣醫界菸害防制盟發起人溫啟邦表示,為使未成年人能在無菸的環境中成長,使我國未成年人延遲接觸菸品,可同時配合民法上成人年齡的規定,將禁菸年齡提高至20歲,以降低國人吸菸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