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教育部共同公布台大論文案爭議審議結果
郭明良停權10年追研究主持費楊泮池未違反學術倫理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7/3/30 下午 09:33:19 / 經史子集
科技部和教育部今日共同公布台大學術倫理案審議結果,台大教授郭明良同遭科技部及教育部認定論文造假,違反學術倫理,處分停權10年,並追回研究主持費154.25萬元;台大校長楊泮池則未違反學術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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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和教育部今日共同公布台大學術倫理案審議結果。(歸鴻亭攝影) |
調查範圍部分,科技部共蒐羅18篇期刊論文內容遭受質疑之圖表數據,再依「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第3點規定,逐一釐清是否有嚴重影響本部審查判斷或資源分配公正之虞而須加以處理,教育部則係複審臺大調查的17篇被檢舉論文為範圍。事實認定上,除科技部自行調查1篇外,其餘相同的17篇中,有10篇兩部看法一致,另外7篇經圖文比對仍待進一步確認釐清。相關人員責任歸屬上,咸認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應負擔最大及全部責任。
教育部次長姚立德表示,經過審查認定,郭明良論文出現圖片造假、圖片重複使用,不同實驗卻有相同結果等問題。科技部表示,依照學術倫理審議會審視討論後,判定郭明良有8篇論文違反學術倫理,而楊泮池參與的論文確實是沒有違反,但是有些論文當中楊泮池掛名共同作者,既然掛名就應負「榮辱與共」的責任,甚至在楊泮池擔任醫學院院長期間,有一篇論文大量勘誤,他未警覺並採取積極作為,身為學術行政領導者,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責任。
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指出,台大確有違反學術倫理的狀況,且未能即時妥當處理並完成調查,造成外界質疑,也影響台灣學術聲譽,學校有監督管理不周的行政缺失,因此將扣減106年度補助費5,400萬元。
科技部次長陳德新說明,科技部自105年11月30日至106年3月20日間共召開7次專業學術倫理審查會議,針對被檢舉的所有論文進行比對,並就有疑慮之論文詳細審理,106年3月2日接獲國立臺灣大學提送之調查報告後,又立即召開會議,針對該報告內容與科技部先前審議決議進行交叉比對,並審酌當事人到科技部當場口頭陳述意見及書面資料、後續所提供之補充答辯及錄音檔等事證,所有委員依據上開專業審查原則充分討論後,完成初審並提出懲處建議。
科技部綜合規劃司長林廣宏說明,除了郭明良外,同遭認定違反學術倫理人員包括台大附設醫院林明燦教授,處分停權8年,追回研究主持費81萬元;台大醫學院張正琪教授,處分停權8年並追回研究主持費76萬元;國家衛生研究院癌症研究所蘇振良副研究員,處分停權5年,追回研究主持費34.5萬元;台大附設醫院副教授譚慶鼎,處分停權2年;台大附設醫院副教授林本仁,處分停權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