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因應第3代行動通信業務終止籲業者保障用戶權益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8/9/12 下午 06:57:57 / 虛擬網路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日檢視「因應第3代行動通信業務終止用戶權益保障行動方案」執行進度,除督促各電信事業就系統延續提供服務之規劃、平順移轉資費方案及各項宣導措施持續辦理,並呼籲尚未移轉之3G用戶配合電信事業提供之簡便換約管道完成移轉為4G契約,以無縫持續享有便利之行動寬頻服務。
NCC表示,因應第3代行動通信業務將於107年12月31日依法屆期終止,並確保對用戶提供行動寬頻服務不終止,NCC一年前即已著手規劃並協同各3G業者積極落實「因應第三代行動通信業務終止用戶權益保障行動方案」,由各行動業者推出平順移轉資費方案,並規劃將既有3G網路納入行動寬頻(4G)系統下作為異質網路使用以繼續提供服務,透過各項宣導措施及簡易換約配套,俾便3G用戶轉換為4G服務契約後得以原門號、原手機、等於或優於原資費,無縫享有便利行動寬頻通訊服務。
NCC委員會指出,在各業者戮力配合執行行動方案所規劃措施下,截至107年8月31日,尚未同意移轉換約之實質3G用戶數為100萬8,098戶,較106年12月31日實質3G用戶數之551萬7,102戶,減少450萬9,004戶,相關用戶數已大幅下降81.7%。
NCC說明,目前國內中華電信公司、台灣大哥大公司、台灣之星電信公司與遠傳電信公司等4家3G業者,均同時經營4G業務,除加速3G用戶轉換為4G合約外,並將其既有3G網路移入4G系統作為異質網路使用以繼續提供原服務,此技術規劃並已在NCC行政指導下皆敘明於其4G事業計畫書;3G用戶只要轉換為4G合約,即不受前揭3G業務終止之影響,得以原手機、原門號繼續享有原服務;此外,另為提供3G用戶簡易換約管道,NCC過去已核定各4G業者之行動寬頻業務營業規章第13條之1規定,放寬同一業者之3G用戶,得以電話、網路或其他類似方式申請變更為4G服務契約,以達成無縫平順移轉之目的。
業者為加速終止及轉換方案之進行,已有3G業者配合推出簡訊回覆、電話撥碼回覆及各種多元、自助換約管道,方便3G用戶不須親臨門市即可變更為4G服務契約,同時為保障相關資訊通透,各業者均已於官方網站設立3G業務終止專區,並已請各業者透過網頁、集團資源及各種平面、電子媒體布達相關訊息,並於適當場合共同宣導,以落實公私協力精神,期達成業務順利終止,用戶平順移轉之政策目標,亦建議尚未移轉之3G用戶善用各項便利換約管道盡早完成換約,轉換為4G服務,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