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汽車安全座椅推動修法 延長後向式乘坐更安全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9/4/2 下午 04:14:54 / 交通運輸
立法委員蔣萬安今日呼籲國內應將使用後向式座椅的年齡從0至1歲調至2歲以下兒童,未來他將提出修法,更加保障兒童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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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蔣萬安(右)與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左)呼籲國內應將使用後向式座椅的年齡從0至1歲調至2歲以下兒童。(立法委員蔣萬安辦公室提供) |
兒童因未正確乘坐安全座椅或未乘坐安全座椅,導致事故死傷的新聞頻傳,蔣萬安與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推動「延長後向式乘坐,安全更上一層樓,推動修法」活動,希望安全座椅後向式乘坐年齡,從1歲延長至2歲,以維護兒童乘車安全。
根據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資料整合與分析平台統計顯示,107年共有962名12歲以下兒童於乘坐汽車(不含營業小客車)時因交通事故而死傷。蔣萬安表示,根據美國兒科醫學會研究,乘坐安全座椅可降低71%的死亡率,後向乘坐的安全性更高出前向乘坐75%,有鑑於0至2歲的嬰幼兒因頸部骨骼尚未發展完整,容易因「甩鞭效應」導致脖頸劇烈搖動而斷裂,研究也顯示乘坐後向式安全座椅,當事故發生時能有效減低73%的頸部撞擊力,進而降低傷亡。
蔣萬安指出,希望國內能夠重視歐美國家相關的法規以及研究機構的數據,把國內乘坐後向式安全座椅的年齡調高;未來他也將提出修法,更加保護兒童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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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路政司司長陳文瑞(右)對提出修法保障兒童生命安全樂觀其成。(立法委員蔣萬安辦公室提供) |
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執行長林月琴說明,今年3月進行網路問卷調查,回收1,047份,有87%的家長表示使用過安全座椅,且有80%以上的家長支持延長後向式安全座椅乘坐年齡至兩歲。國外做法如瑞典早已於1960年代將後向式安全座椅乘坐年齡延長至4歲以下;美國(紐約、加州)目前也已強制2歲以下必須乘坐後向式安全座椅,反觀台灣當前法規僅訂1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應乘坐後向式安全座椅,應與時俱進的保障孩子的行車安全。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陳文瑞表示,能夠提升幼兒在行車的安全,交通部樂觀其成;對於家長附載幼童的安全更提升,交通部願意盡速邀集各單位進一步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