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2屆董監事名單今日公布 王文儀擔任第2屆董事長
新網記者麻念台台北報導
2024/2/1 下午 06:14:02 / 文化藝術
臺北市政府今(1)日公布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2屆董監事名單,由國立清華大學音樂學系教授王文儀擔任第2屆董事長,第2屆董監事任期自113年2月1日起至116年1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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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長蔣萬安(中)監交,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1屆董事長劉若瑀(左)移交印信給第2屆董事長王文儀(右)。(臺北表演藝術中心提供) |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以行政法人組織模式營運,於110年5月掛牌運作,第1屆董監事任期於113年1月31日期滿,今日進行第1屆及第2屆董事長交接儀式,並由市長蔣萬安親自出席交接儀式。
蔣萬安感謝第1屆董事長劉若瑀及執行長王孟超,在任內運用表演藝術專業、經驗及人脈,跨出非常艱難但是又關鍵重要的第一步,帶領北藝中心完成艱辛的開館任務,並在第1屆董監事及經營團隊們的努力下,積累厚實豐碩的成果,同時也感謝國立清華大學同意借調,使王文儀教授得以出任董事長一職,期許藉由王文儀的表演策劃及經營場館的專業經驗,帶領北藝中心持續成長茁壯,邁向更穩健的成長,成為國際級的表演藝術場館。
第2屆臺北表演藝術中心董監事名單包含董事計15位,監事5位。第2屆董事長曾擔任臺中國家歌劇院藝術總監、臺北市文化基金會臺北藝術節/臺北兒童藝術節/臺北藝穗節3節執行總監、新舞臺節目部經理、臺北花博表演藝術演出策展人等職,在場館營運、節慶活動策劃方面經歷豐沛,跨越音樂、劇場等表演藝術產業,兼具深厚的實戰經驗,並提供表演藝術領域的表演者、創作者、幕前幕後的工作者以及產業相關團隊,獲得完善的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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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2屆董監事合影。(臺北表演藝術中心提供 |
王文儀今日提請董事會通過,由資深表演藝術產業人士王詩尹出任臺北表演藝術中心執行長,王詩尹曾擔任臺北兒童藝術節策展⼈、臺北市⽂化基金會藝術節統籌部副總監、國立中正⽂化中⼼企畫組、演出組、推廣組之助理研究員暨節⽬規劃師、國立戲曲專科學校⾳樂系兼任講師,近年擔任臺中國家歌劇院藝術副總監,擅長表演藝術活動企劃、場館營運、國際連結等專業事務,且深具有效執行與部門協調等規劃管理能力。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2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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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王文儀(新任∕國立清華大學音樂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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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良(續任∕忠泰建築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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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惠美(續任∕桃園鐵玫瑰藝術節策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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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應平(續任∕財團法人台灣好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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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靜吉(續任∕國立政治大學創造力講座名譽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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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一偉(續任∕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戲劇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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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寄台(續任∕財團法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文教基金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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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雅麗(續任∕台新銀行文化藝術基金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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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孟超(新任∕第一屆北藝中心執行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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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士廷(新任∕永豐金控董事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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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啟德(新任∕財團法人建國工程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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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碧涵(新任∕第八及第九屆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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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錦誠(新任∕中華民國表演藝術協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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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照薰(新任∕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表演藝術學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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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代表陳譽馨(續任∕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副局長)
臺北表演藝術中心第2屆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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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麗嘉(新任∕國立臺灣戲曲學院助理教授(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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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柏華(續任∕敦偉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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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秀蘭(新任∕翰廷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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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永堅(續任∕國立政治大學企業管理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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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智耀(新任∕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副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