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說明兵役制度檢討改進方案
新網記者林富貴台北報導
2011/8/26 下午 08:01:03 / 電子政府
針對某平面媒體報導「憂心兩岸軍力失衡,美建議我重估募兵制」乙案,國防部表示,民國94年配合行政院通過「現行兵役制度檢討改進方案」,推動以「募兵為主、徵兵為輔」之募徵併行制,並將役男役期從當時之1年10個月,逐年縮減迄民國97年1月1日僅餘1年,部分高中、職及大學(專)畢業役男折抵軍訓課程或國防通識教育時間,役期甚且不足1年,導致兵員稍事訓練成熟即面臨退伍,部隊人力更替退補頻繁,除徒增訓練成本,戰力亦不易蓄積,已無法滿足國軍防衛作戰任務需求。
國防部指出,為維繫國家安全長遠發展,兼顧經建科研等各領域人力需求,以及滿足臺澎防衛作戰所需充足兵力,政府推動「募兵制」並非採取「全募兵」方式,而係秉持「平時養兵少、戰時用兵多」及「平時能救災、戰時能作戰」之原則,規劃招募適量之長役期志願役人力擔任常備部隊外,同時保留憲法國民兵役義務,使義務役役男轉換接受4個月軍事訓練後,儲備為後備軍人。
如此,平時可使常備部隊透過反覆戰備演訓,累積訓練與技術成果,不斷提升國軍人員素質及戰力,建立專業化之精銳常備武力;戰時則可迅速動員後備軍人協力常備部隊保鄉、保土,確保防衛作戰任務之達成。
行政院目前已將推動募兵制列為當前重要政策,並成立「推動募兵制專案小組」研議指導,統合各部會資源,周延完整各項可行策略與方案,採循序漸進方式,依計畫目標,落實推動各項驗證工作。國防部強調,將在行政院指導,及各相關部會協力下,以兼籌並顧之原則,按國防施政及募兵制財政需求,順利推動募兵制達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