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法立院審議 保母托嬰管理應落實認證制度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1/10/12 下午 05:05:28 / 青少兒童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今日表示,規範保母托育政策的「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草案在立法院通過一讀審議,可望在本會期通過,不過內政部兒童局提出的草案內容有漏洞,瑕疵極多。
民間團體認為,草案中規定新法上路三年內,保母不限資格,就能合法登記,如果只為了方便資料管理,對保母毫無規範,將造成更多劣質托育問題。
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表示,根據民國99年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統計,台灣目前3歲以下的兒童,約有6.2萬人是由保母或托育中心照顧,只有1.6萬人使用保母管理系統,約有4.6萬名兒童由無法確保品質的保母或托育中心照顧。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召集人劉毓秀表示,希望法條明文規定,向政府申請登記保母必須具備證照、相關學歷或完成勞委會保母職前訓練課程的其中一項資格。
內政部兒童局則表示,草案內容對於保母登記資格不限制,主要是希望全台所有的保母工作者都能前來登記,讓主管機關能夠全面納管,再進一步針對未取得合格保母資格者進行輔導,給予3年的緩衝期,如果還是未能取得合法資格將予以剔除。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強調,兒少法通過後,將持續嚴密關切相關子法與實施辦法的訂定及執行,督促政府以現行保母管理制度的良好成果為基礎,致力於建立可長可久的良好托育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