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銘漢夫婦命案 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無罪定讞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8/31 上午 10:59:24 / 人權社會
纏訟近21年的吳銘漢夫婦命案,今獲高院更三審宣判,被告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等3人無罪,依速審法規定,檢察官將不能再上訴,全案定讞。
王文孝、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被控犯下民國80年吳銘漢夫婦命案,當時在軍中服役的王文孝已於民國81年遭軍法槍決,蘇、劉、莊3人於84年遭最高法院判死刑定讞;全案經律師聲請再審獲准後,3人於92年首度獲判無罪,但96年高院再更一審時,3人又遭判死刑;在歷經死刑定讞、聲請再審,其間兩度宣判無罪,再更審一次死刑後,終於在今天宣判無罪確定。
被害人吳銘漢夫婦的家屬吳唐接則大聲喊冤,痛斥人權殺害司法正義,忽視被害者人權。
《速審法》條文規定「纏訟8年以上,得減刑」,去年蘇建和等3人本可申請減刑,但他們堅持自己沒有犯案,強調當初自白是遭刑求逼供,拒絕接受速審法減刑條款,《速審法》第8條另規定「纏訟6年以上,有3次無罪判決,檢方及自訴人不得對二審無罪判決上訴」,由於蘇案已被判過2次無罪,這次再被判無罪,因檢方不得上訴,等同無罪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