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育敏:兒童長高反失優惠 應改以年齡為標準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2/9/19 上午 10:57:00 / 青少兒童
家長期待孩子長得又高又壯,但台灣目前許多展覽或遊憩場所,都以身高為依據,長得高反而失去兒童優惠。
立委王育敏今日表示,以身高作為兒童優惠認定是過時觀念,將提案修改兒少福利法,改以年齡作為主要判斷標準,並參考國外做法以未滿4歲作為孩童免費的標準。
王育敏指出,以法國為例,巴黎博物館對未滿18歲的兒少給予免費參觀待遇;日本大阪環球影城讓未滿4歲的幼童免費入場,4到11歲的孩子享有優惠票價;著名的迪士尼樂園也是以年齡作為優惠票的區分標準。
她強調,現行老人福利法規定,年滿65歲的長者可享敬老優惠,條件以年齡為基準;消保會曾在97年作成決議,要求公私立機構須先以身高為初判,若超過標準再從年齡判斷,但消保處的決議對民營事業只是參考,並無法律強制力。
根據國民健康局民國98年啟用的兒童生長曲線圖顯示,2歲5個月的孩子高於90公分者有半數;2歲10個月的小孩,更有8成5身高超過90公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