濕地法立法拖延 朝野立委同意下會期列為優先法案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1/19 下午 03:05:07 / 生態環保
攸關生態保育、環境永續的濕地法立法必須性獲朝野共識,行政院,朝野立委均有提案,目前爭議焦點是濕地能否開發與捕魚使用問題引發漁民疑慮。
行政院在立法院第8屆第2會期開始前,將濕地法草案列為優先法案,如今會期結束,除行政院版本、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林淑芬版本未完成初審,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文彥和親民黨團版本都尚未付委審查。
親民黨籍立委張曉風表示,朝野都有共識,希望濕地法更完善,以免日後推動有疑慮,且行政機關有行政機關考量,需要時間和民間溝通,造成進度較慢。
長期從事濕地保育的立委邱文彥則說,法案審查時對於濕地定義、濕地使用、濕地開發補償優先次序、濕地復育、濕地基金與濕地是否可廢止有較大歧見,他已整合民間團體的理想性和行政機關執行考量,提出折衷版修法,經多次與相關部會、朝野立委協商,多數條文已達共識,下會期討論時速度將會加快,有機會完成立法。
邱文彥指出,漁民憂心立法將衝擊漁業發展,影響生計;行政院認為範圍應只到最低低潮線,但國際對濕地定義指天然或人為、永久或暫時、靜止或流動、淡水或鹹水或半鹹水的沼澤、潟湖、泥煤地、潮間帶、水域,水深在最低低潮時不超過6公尺的海域應納入濕地範圍,這項規定不會影響漁業發展。
行政院版另主張,重要濕地因自然變遷或重大災害而改變、消失或無法恢復者,或因國家重大公共利益所需者,得辦理檢討;必要時,得予以變更或廢止。
張曉風則說,濕地認定是既成事實,不能因為有開發需要或損害就「廢止」濕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