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器官移植的安全須被重視 立委籲立法
新網記者周煊惠台北報導
2013/2/27 上午 11:30:38 / 人權社會
不少民眾等不到器官捐贈,會到中國大陸做移植手術,但大陸的器官來源遭國際人權專家質疑風險相當高。衛生署企畫處處長石崇良今天在立法院表示,衛生署將提出「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草案」,約束境外器官移植的仲介行為。
台灣國際器官移植協會、台灣醫界聯盟基金會、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邀請馬來西亞、以色列等國際專家在立法院舉行「移植倫理與法律圓桌會議」,討論境外器官移植的醫療安全立法趨勢。
台灣團結聯盟籍立委林世嘉表示,兩岸交流越來越頻繁,自2000年到2011年間,台灣病人前往中國大陸進行器官移植的人次比例高達88%,但在大陸器官來源不明下,承受的醫療風險與道德法律責任,讓病人、醫師與中國大陸未經同意即被強摘器官的死刑犯或良心犯蒙受其害。他說,未來將提案透過立法杜絕器官交易行為,器官捐贈應該朝向自給自足,透過生前預立遺囑方式,捐出可用的器官,不應讓器官買賣跨國流動。
民間團體主張參考美國家族配對交換制度,逐步開放親等限制及不同家族間捐贈。石崇良表示,將聽取各方意見,於立法院本會期提出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