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孕夫妻希望 "人工生殖法"朝代理孕母合法方向修法
新網記者歸鴻亭台北報導
2013/7/9 上午 11:47:02 / 孕前產後
國內施用人工生殖技術已有40多年,衛生署近年才開始研擬《人工生殖法》,其中爭議最大的是代理孕母。
立委江惠貞今日邀請學者以及民間團體,針對《人工生殖法》的修正草案,以及如何以微幅修法的方式,讓不孕夫妻得以用代孕方式孕育下一代進行討論。
江惠貞表示,現代人工作壓力大,許多愛小孩的夫妻想生小孩無法如願,國內仍有5至6千對夫妻想生育卻無法生育,也沒有豐厚的資金可以尋找國外代理孕母,若能在目前《人工生殖法》現有規範體系下,開放代孕者借出子宮為不孕夫妻孕育下一代,可為不孕夫妻帶來希望。
她說,現行規定允許捐精子或卵子,將修法只要受術夫妻一方有健康生殖細胞就可用代理孕母,且為避免親權爭議衍生後續問題,代孕者只出借子宮,不能同是捐卵者,屬借腹型孕母。
國民健康局副局長孔憲蘭回應,曾召開公民審議會議對於代理孕母有條件開放,包括夫妻雙方有健康精卵或一方有健康的精或卵、三方權益要保障、有仲介機構是無償行為,但發現立專法難度高又費時,且代孕生殖本是人工生殖一部分,很多條文可共用,參考國際經驗與相關意見後,將代孕納進人工生殖法規範,會盡快提出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