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展覽退票相關規定不一 消基會:消費者權利受損
新網記者劉詩婷台北報導
2013/9/13 下午 09:26:57 / 消費資訊
我國藝文展覽盛行,但是退票的相關規定卻造成消費糾紛層出不窮。消費者文教基金會8月間抽查20個展覽活動官網,發現僅有15%於購票頁面說明退票機制。
消基會監察人徐則鈺律師表示,展覽沒有座位限制,與表演不同,所以有退費機制,但仍有3家明白規定「票既售出概不退還」,包括《外星人探索特展》、《南北極地風光博覽會》、《變形金剛跨世代特展》。這3場展覽明顯違反「藝文展覽票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另有35%約定主辦單位可隨時更改活動時間、內容,50%展覽活動網站任何頁面皆未說明退票機制。
消基會秘書長雷立芬呼籲民眾,展覽未結束前,就算只是前一天,都可以退票;她更直接批評業者在官網公布不可退票資訊的行為,「不知是業者無知,還是強勢行為!」另外她表示,有些展覽訂出若退票,要扣除10%的手續費,為合理範圍之內,可以接受。
徐則鈺解釋,如果主辦單位可以單方變更活動時間內容等,若改成提早一週展覽就結束,消費者權利是否受損;7場展覽在活動官網上標註主辦單為保有活動變更權利的相關字樣都違反當前規定,如《ROBOT KITTY展》、《海洋堂的公仔總動員展》、《火影忍者展》、《失戀博物館》、《雷諾瓦展》、《雙龍展》、《變形金剛展》,全都被點名。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特別指出,《圓明園特展》因為有許多購票通路,退費方式卻是各通路不一。舉兩個通路而言,ibon購買的票券在網路上資訊顯示無法退費,但當消基會打電話去詢問主辦單位時,又得到可到現場退費的說詞;而網路書店博客來的部分規定購買後7日內可辦理退票,在消基會電話詢問時,展覽單位又表示博客來的部分要依博客來的規定辦理。張智剛批評,主辦單位根本搞不清楚定型化契約規範。
徐則鈺補充說明,表示業者之所以不想提供退票服務,主因為的是要防止黃牛,若黃牛買了大量票券之後低價銷售,最後要求業者把賣不完的票券做退費,業者必定虧損。所以他也提醒民眾,網路購買有一定的偽票風險,跟黃牛買票也可能買到已經使用過的票券,因此應避免這麼做,才能確保消費者權利。
消基會呼籲,政府應積極宣導並指示業者引用正確相關規定,並不是放任業者錯誤引用,而使消費者權益受損,更應該不定期抽查以監督業者、促使業者依法辦理。